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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央第九巡视组关于控告舒晓琴局长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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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2 12: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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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举报人:吴艳丽,女,1977年2月9日生,汉族,住武汉市武昌区吴家湾2号,电话13343427330
举报人:肖林芳,女,1959年10月11日生,汉族,住武汉市洪山乡高王村39号,电话13971459319
举报人:吴志福,女,1955年7月27日生,汉族,住武汉市武昌区云架桥15-2-802号
举报人:方桂荣,女,1968年7月19日生,汉族,住武汉市武昌区高王村97号
举报人:李玉祥,男,1963年3月4日,汉族,住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乡高王村下高王43号
举报人:顾光楚,男,1952年12月6日,汉族,住武汉市武昌区黄家湾10号
举报人:王敏,女,1962年11月15日生,汉族,武汉市武昌区高王村75号
举报人:孙向前,男,1952年6月18日,汉族,住武汉市武昌区黄家湾24号
被举报人:舒晓琴,职务:国家信访局局长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举报事项:
1、 对被举报人拒不执行《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进行党纪处分;
2、 对于该实名举报,将处理结果予以书面回复。
事实与理由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2月9日,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讲话:“要对碌碌无为的干部采取措施”。李克强总理说:“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有作为。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该处分的要处分,该撤职的要撤职!”。鉴此,举报人认为国家信访局舒晓琴局长“庸政懒政怠政”的行为属于巡视组应处理的问题。
2011年4月28日武汉市姚家岭村开始政府征地拆迁,自此发生多起断水、断电、堵路、伤人、强拆逼签事件。2012年4月9日人民日报报道《拆实体房,还“空中楼阁”——武汉市最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被爆违规》。2012年5月29日中国商报报道《武汉姚家岭村民遭遇强拆》。2012年8月1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头版报道《多方博弈下的拆迁江湖——财政厅干部遭遇拆迁“冷暴力”》。以上媒体报道没有起到制止违法强拆的作用。
万般无奈之下,2012年9月11日举报人到国家信访局递交《关于控告武昌区人民政府、各级信访部门、公安部门在姚家岭村拆迁过程中的“不作为”的上访信》,该信访事项编号为201209110148。但至今未收到信访条例要求的书面处理意见,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处理。
2012年11月11日,举报人准备到国家信访局反映9月11日信访事项未依据《信访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全部遭到拦截,其中一人在保定被拦截,强行押回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法教班被非法拘禁多日,对非法分子的违法行为,至今未予处理。
2012年12月10日举报人到国家信访局递交《关于要求书面回复2012年9月11日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信和反映人民日报等媒体曝光后武汉姚家岭村中秋国庆、法制宣传日再次遭遇强拆的上访信》,该信访事项编号为201212100195。但至今未收到信访条例要求的书面处理意见,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处理。
由于被控告人不履行信访职责,导致2011年12月9日举报人方桂荣家、2013年1月7日吴艳丽家、2013年1月9日李玉祥家、2013年1月11日顾光楚、孙向前家、1月17日肖林芳家、2月25日吴志福家、3月28日王敏家先后被违法强拆,至今未有任何人承担责任。举报人认为,举报人房屋均被非法强拆,是被举报人没有及时处理举报人的信访请求造成的。
据不完全统计姚家岭村被非法强拆达到五百户左右。2013年3月31日举报人准备到国家信访局反映2012年9月11日、12月10日信访事项未依据《信访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在武昌火车站验票口五人遭到绑架拦截,其中一人被殴打。
2013年开始举报人向国家信访局、湖北省信访局、武汉市信访局、武昌区信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除湖北省信访局外,收到三份答复,证实国家信访局转办了2012年我们两次信访事项到湖北省信访局,但是武汉市、武昌区信访局均未收到该转办事项。2014年6月11日举报人到湖北省省信访局接待大厅走访反映该情况,其拒绝处理后,2014年7月2日邮寄给舒晓琴局长一封公开信,提出:“对湖北省国家信访局不处理国家信访局的转办事项,造成我们多次信访不解决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强调不得越级上访的同时,切实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不予解决的问题,并将信访工作纪律处分相关法规进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将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至今未收到信访条例要求的书面处理意见,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处理。
2014年12月10日举报人吴艳丽等14人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走访,递交了《关于国家信访局拒不处理致舒晓琴局长公开信的情况反映》,提出如下诉求:
1、请求国家信访局督查室对湖北省信访局不处理国家信访局的转办事项造成我们多次信访不解决问题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处理;
2、请求国家信访局监察室对国家信访局不依法处理信访人给舒晓琴局长公开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请求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责令有权处理我们信访诉求的行政机关,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4、如受理我们反映的问题,请求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责令受理我们信访诉求的行政机关,在60日内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此次信访由国家信访局108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接待,举报人一再请求按照举报人提交的以上诉求进行登记,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至今未收到信访条例要求的书面处理意见,我们反映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处理。
举报人在姚家岭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经历了断水、断电、堵路、伤人直至非法强拆;在维权过程中遭到武昌区人民政府保安殴打、正常信访被关“法教班”黑监狱、在武昌火车站验票口被劫持并遭到殴打各种打击报复行为。举报人响应国家信访局的号召,采取逐级信访的方式;响应国家信访局的号召,采取来信反映等多种方式反映问题,然而我们在2012年向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时,家中房屋尚未被强拆,举报人一再反映《人民日报》等报纸曝光问题的前提下,房屋均被非法强拆,3年多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自2012年9月起,举报人通过走访和邮寄信件的方式四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后,未收到一次信访书面处理意见,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被举报人说一套,做一套,一味强调不能越级上访,减轻国家信访局的信访压力,却连符合规定的逐级信访事项都不进行处理,带头违反《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存在的意义在哪里?难道就是为了忽悠老百姓而设立的么?国家信访局不处理信访事项,依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不能采取司法手段解决问题,如果纪委、监察部门也不处理其违法违规行为,那么该部门就无法被追责,违法就会成为常态。如果巡视组对于被举报人这样庸政懒政怠政的行为不进行处理,那么恳请中央政府撤销“国家信访局”、废除《信访条例》,杜绝“访民”被忽悠,不让依法行政成为“空谈”!
此致
中央第九巡视组

举报人:吴艳丽、肖林芳、方桂荣、顾光楚、李玉祥、吴志福、孙向前、王敏

             2016年4月16日
法律文书等资料邮寄地址(邮寄后请电话通知我们注意查收):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二路80号1单元302室
                    肖林芳(收) 13971459319 邮编430071
附:
1、2012年4月9日人民日报《拆实体房,还“空中楼阁”——武汉市最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被爆违规》1份;
2、2012年5月29日中国商报《武汉姚家岭村民遭遇强拆》1份;
3、2012年8月1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头版《多方博弈下的拆迁江湖——财政厅干部遭遇拆迁“冷暴力”》1份
4、2012年9月11日、12月10日国家信访局信访登记表1份;
6、2013年11月4日国家信访局《关于对吴艳丽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1份;
7、2014年3月26日武汉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答复1份;
8、2014年3月17日武昌区信访局《关于吴艳丽等人信访事项告知书》1份
9、2014年6月11日《关于湖北省信访局不处理国家信访局转办事项的情况反映》1份;
10、2014年6月15日《给国家信访局舒晓琴局长的一封公开信》1份;
11、以上公开信的邮寄信封和邮件跟踪查询单各1份;
12、2014年12月10日《关于国家信访局拒不处理致舒晓琴局长公开信的情况反映》复印件1份;
13、2013年3月31举报人被绑架拦截图片、接受案件回执单、武汉铁路公安移送材料目录各1份;
14、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发表于 2016-4-22 21: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切入主题,支持控告。点赞
发表于 2016-4-22 21: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切入主题,支持举报。点赞
发表于 2016-4-22 21: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之蛟龙 发表于 2016-4-22 15:09
纪委不管你这些事啊,朋友,你跑错了门呢。

信访局长搞形式主义、脱离群众路线是违法违纪行为,纪委应当受理。纪委不能只管贪污受贿,贪污受贿来源于“懒政怠政、形式主义作风、只拿俸禄不干事”。纪委应该从源头抓起,否则就有抓不完的“老虎、苍蝇”。
发表于 2016-4-24 00:0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那里有?三台王世香多次省法院门前喊冤还有照片!黑暗四川谁管老百姓冤不冤?为什么由绵阳中院养的法官亲自带王世香到四川省法院法医鉴定轻伤为什么县市省三级法院不采纳?反复判决无因果关系怎么解释?冤在何处讲法申冤?
来自: 微社区
发表于 2016-4-24 14:09: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抓紧时间打中央第九巡视组举报电话:01067139980   举报国家信访局xxx渎职,不作为…没时间了……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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