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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日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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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14:3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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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日记(六)

16日,阴,依然守在家中,自11月1日至今每天都在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上午十点十几分的时候接到拆迁办工作人员电话,约我交流签约的事,后约定下午两点来我家谈。
下午两点他们准时赴约,到了我家门口他们给我打了电话我才开门,他们一共来了三人,两名村干部一名街道干部,那名街道干部就是08年动迁时分管我们生产队拆迁工作的,经村干部介绍后,我第一句话就问他,你当时是分管我们生产队的,你为什么从开始到结束一次也没跟我谈过,你是怎么做工作的。他当时有点尴尬的说,我们当时是分组的,可能你不在我管的组里吧。其实当时生产队里并没有再分组的事,至于他是当时把我忽略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不跟我谈,我就不得而知了,且现在我也不想知道。
当天的商谈虽没有实质性进展,还是各执己见,双方谁都认为自己是合法的,且再次重申了各自的主张和观点。但并没有人再进行恶意的“绕”,也没有人威胁恐吓恶意挑畔。
至此,虽然我看不到对方有多少诚意,但我认为这至少是一种进步表现,让我看到了解决问題的希望。
现将我在这次商谈中最后的陈述摘录如下:我的观点一直很明确,我希望能坐下来谈,如果协商解决我愿意作出让步,但作出让步绝不是放弃权利,所以我希望双方都能作出让步,这样才能找到共同点,问题才能园满解决。但是如果双方僵持不下,只能通过法律途经救济,我要声明的是谈得拢谁愿意去打官司,如果因我们未达成协议而影响国家建设的话,我希望政府首先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如果政府不启动或者就由我启动也行,届时我们都无法选择,只能面对现实服从法律。我的初衷仍然希望协商解决,因为法律手段只是一种救济手段,而不是唯一手段。
发表于 2015-11-20 15: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放弃正当防卫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0 19: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戴朝荣 发表于 2015-11-20 15:50
不放弃正当防卫的权利!

绝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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