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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非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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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6: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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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水清天蓝 于 2015-3-24 16:24 编辑





【教你一招】遏制非法强拆,要从揭示【假拆迁裁决资格证书】开始,否定【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效力,证明强拆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和【强迫交易】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索取【接受案件回执单】等待【立案】侦查结果。





一份不具有法律授权制作的【拆迁裁决资格证书】就是一份伪造的权力。就是这一份伪造的权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通过强迫房屋所有权人接受拆迁公司的不合理价格,并假借国家强制力和司法裁判权力摧毁房屋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涉嫌【强迫交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

在这种不具有合法性的【拆迁裁决资格证书】的掩护下,通过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形式,将构成强迫交易的另一个【强制定价】环节——不具有合法性的【房屋评估报告】合法化,最终达到【掠夺、摧毁】公民合法财产的非法目的,这就是在犯罪。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证明【拆迁裁决资格证书】造假的重要性在于:不具备合法行政裁决资格的人,强迫房屋所有权人接受拆迁人制定的不合理价格,并假以国家强制力来促成交易,这种犯罪很隐秘,并将公权力卷入【强迫交易】犯罪,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要擦亮眼睛啊!


发表于 2015-3-24 16:3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得好好向前辈取经!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6: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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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17:2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匪浅,谢谢
发表于 2015-3-24 17:3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收的合法性(公益利益)商业开发
发表于 2015-3-31 05: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普法论坛有学不完的知识,又学一招,谢谢楼主。
发表于 2015-3-31 05: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普法论坛有学不完的知识,又学一招,谢谢楼主。
发表于 2015-5-8 19: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学了一招,谢谢了
发表于 2015-6-13 16: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裁决资格证书】有这个证书?怎么获取,请楼主支招
发表于 2015-6-13 16: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草根新手,向前辈们学习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2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剑秋韩飞 发表于 2015-6-13 16:56
【拆迁裁决资格证书】有这个证书?怎么获取,请楼主支招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2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剑秋韩飞 发表于 2015-6-13 16:56
【拆迁裁决资格证书】有这个证书?怎么获取,请楼主支招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2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剑秋韩飞 发表于 2015-6-13 16:56
【拆迁裁决资格证书】有这个证书?怎么获取,请楼主支招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
发表于 2015-6-16 22: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工程》里没有说到这种证书哎。要真个证书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表于 2015-6-22 15: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你写的真好,我就是学不会,怎莫办?建设局不怕我,请楼主支招
发表于 2016-4-11 10: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跳动的小雨。 发表于 2015-6-22 15:23
楼主你好,你写的真好,我就是学不会,怎莫办?建设局不怕我,请楼主支招

学不会也得学,柔弱的绵羊在虎狼眼里不具有威慑力,必须要敦促自己学习,锻炼说话的技巧,让自己柔弱的形象彻底改变,让对手惧你三分
发表于 2016-4-11 10: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跳动的小雨。 发表于 2015-6-22 15:23
楼主你好,你写的真好,我就是学不会,怎莫办?建设局不怕我,请楼主支招

学不会也得学,柔弱的绵羊在虎狼眼里不具有威慑力,必须要敦促自己学习,锻炼说话的技巧,让自己柔弱的形象彻底改变,让对手惧你三分
发表于 2016-5-30 07:56: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前辈的分享
发表于 2016-5-30 09: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香 发表于 2016-5-30 07:56
谢谢前辈的分享

这个程序现在已不适合用于维权,因为现在不存在裁决这个程序。
发表于 2016-5-30 12: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篇文章都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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