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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区法院审理.请求中院审理征收决定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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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3: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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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30日被征收户在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区政府《征收决定》案的诉状。2014年的12月29日,中院下达裁决书内容:原告XXX诉被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院认为本案移送给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审理。

         原告接到裁决后,认为:被告为区政府,案件让区法院审理,一是违反法律规定,二是不能做到司法公正。及时向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将此案件由中级法院审理或者与被告区政府无利害官司法院审理。
中止科尔沁区法院对XXX征收决定案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征收决定原告)XXX,女,汉族,住XXXXXXXXXX. 身份证: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XXXXXXXXX号)《行政裁决书》;
2、中止科尔沁区人民法院XXX征收决定案的审理,由贵院审理或指定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无利害关系的法院审理
申请理由
2014年12月29日.申请人XXX收到贵院2014年12月25日(XXXXXXX号)《行政裁决书》。裁定书中称:“本院认为本案移送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与事实不符,一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3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本案的被告是科尔沁区人们政府,是县级人民政府,属于法律规定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而贵院却把本案移送到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本案被告科尔沁区人民政府与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保证对本案公正合法的审理,更不利于案件的解决,白白浪费国家的审判资源。
综上所述,贵院将本案移送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不仅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而且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与科尔沁区政府存在利害关系,不利于本案公正合法的解决。特向贵院提出申请,1. 依法撤销(XXXXXXX号)《行政裁决书》。2.中止科尔沁区人民法院XXX征收决定案的审理,由贵院审理或指定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无利害关系的法院审理。以保证本案能够得到公正.合法的审理。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发表于 2015-1-2 14: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篇非常优秀的法律文书,值得学习推广。
发表于 2015-1-2 14: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非常棒!
发表于 2015-1-2 15:1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清晰、事实清楚、依据得当文字不多,却能击中要害。值得学习。
发表于 2015-1-2 17: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很好,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3 11: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迟到的法律文书,看后如同伤口撒盐,2012年5月,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8户被拆迁人,依法诉武土资规拆许字【2010】第10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违法并撤销,当时,犹如我们不懂法律,被武汉市中院下套,裁定由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最后被青山区法院枉法撤诉,现回想起,我难过、流泪。
发表于 2015-1-14 23: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非常棒!
发表于 2015-1-15 09: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冬之梅 发表于 2015-1-3 11:40
这篇迟到的法律文书,看后如同伤口撒盐,2012年5月,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8户被拆迁人,依法诉武土资规拆许字 ...

所以我常说,维权不学法,等于不维权。祝朋友早日维权成功!
发表于 2015-1-15 09: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也未必写的出那么好的申请书,圣斗士太棒了,值得我们学习!
发表于 2015-3-26 19:44: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十个赞
发表于 2015-3-26 21:3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个赞!自己的诉权是自己努力争取的!楼主做的棒!
发表于 2015-3-26 22:1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个赞!学习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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