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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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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8 14: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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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41639/2013-0006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3-04-24
文 号:
泰建规〔2013〕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泰建规〔2013〕1号
各市(县)、区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切实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24日
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切实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包括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等从事房屋征收相关活动的人员。
  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岗位证书》(包括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实施人员岗位证书、评估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上岗证》)。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屋征收工作。
  本规定所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指接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非营利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指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并列入当年公布的《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和各市(县)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的单位。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具体负责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县)、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从事房屋征收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人员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结合征收项目实行跟踪管理。
  第二章从业条件
  第五条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市房产管理局的专业培训和考核,能够熟练掌握与房屋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业务知识,遵守房屋征收职业道德规范,依法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发放《上岗证》:
  (一)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参加市房产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七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发放《上岗证》:
  (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
  (二)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对具有一定的房屋征收或房屋拆迁工作经验的,或相关工作能力较强的,经所在单位申请,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从业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或相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上且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参加市房产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八条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工作人员;
  (二)具有1年以上房地产评估工作经验;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参加市房产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三章人员培训
  第九条市房产管理局定期开展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市房产管理局的要求,组织集中报名参加培训。
  第十条  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培训要求,组织对参培人员的考核,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对要求较高的岗位可以增加面试程序,考核结果作为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考查的依据。
  第十一条新增房屋征收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按照岗位职责需要进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培训和考核机制,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强化对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与管理工作。
  第四章上岗证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符合本规定第二章从业条件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发放《上岗证》,并在泰州房屋征收信息网备案查询。
  第十四条上岗证实行分类编号管理:
  A类上岗证,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办工作人员使用。
  B类上岗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使用。
  C类上岗证,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工作人员使用。
  第十五条《上岗证》实行年检注册制度,年检合格的予以注册。申请年检时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提交下列年检资料:
  (一)征收工作人员年检申报表;
  (二)《上岗证》及胸卡;
  (三)单位出具的持证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证明;
  (四)培训考核情况证明;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市(县)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年检资料在报送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前应经市(县)房屋征收部门签署意见。
  《上岗证》的年检注册工作一般在每年5月份进行。各单位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组织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申报年检材料,并对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和出具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年检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征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房屋征收职业道德规范的,年检合格。
  征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检不合格: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二)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未参与房屋征收工作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上岗证》或在征收现场未佩戴《上岗证》经查实3次以上的;
  (四)一年内受到被征收当事人有效投诉2起以上的;
  (五)一年内个人信用档案中不良记录超过2条或三年累计超过3条的;
  (六)其它违反有关规定的。
  第十七条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因工作调整,调离所在单位,应妥善处理好有关工作,做好工作移交,所在单位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调离房屋征收行业,不再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所在单位应当自调离人员离岗之日起30天内向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书面申请办理上岗证注销,同时将调离人员上岗证上交至发证机关。
  第十九条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行业内流动的,应由本人填写《征收工作人员流动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凭《征收工作人员流动申请表》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等报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办理《上岗证》变更。在各市(县)登记的单位在报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之前应经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同意。
  人员流出单位,其单位在册的持证上岗人员不得少于单位设立的最低标准。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流动一年内一般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十条征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销其《上岗证》:
  (一)不符合本规定第二章规定的从业条件的;
  (二)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三)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
  (四)其他应当注销《上岗证》的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征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吊销其《上岗证》:
  (一)未经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批准,擅自以挂靠或兼职等形式在其他单位承接征收业务或从事征收工作的;
  (二)未经批准无故中途退出征收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采取欺诈等手段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
  (四)本人或唆使他人对被征收人采取断水、断电、断燃气、阻断交通等粗暴野蛮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或与被征收人发生争吵、打斗等过激行为,对被征收人造成伤害的;
  (五)在征收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七)其他应当吊销《上岗证》的情形的。
  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被吊销《上岗证》的,两年内不予核发《上岗证》。
  第二十二条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上岗证》,不得转借、涂改或毁损;在征收现场应严格实行佩证上岗,并做好证件的亮证公示工作。
  第二十三条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建立全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对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工作中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对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四条市(县)、区房屋征收部门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理,并将案由及处理结果报送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符合吊销《上岗证》的情形,须报送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处理。
  第二十五条《上岗证》遗失的,由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证明后报市房产管理局予以补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上岗证》在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中继续使用,不再办理年检注册、流动变更等事项,拆迁项目实施完毕后自行作废。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发表于 2013-5-19 10: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人员的工作真的如上所述?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5: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田野 发表于 2013-5-19 10:08
工作人员的工作真的如上所述?

泰州地区的这个拆迁上岗证对泰州地区被拆迁户来讲,绝对是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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