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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法律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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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18: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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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不要伤害我 于 2013-4-13 20:38 编辑

      在征收的过程中  ,拆迁工作人员多次致电予老公,要求单独和他谈判,昨天我去“听庭、婆婆走亲戚了”,拆迁工作人员如约而至。
      一阵闲喧,截入主题:“你老婆不在,我们来好好聊聊,你老婆在家我们一来就只听见说这也违法,那也违法,就好像我们黄兴北路这么大的工程是一个不合法的工程一样,和她找不到共同点,没有共同语言,今天我们来避开法律不谈,讲实质,整个项目8、9千人,人家都签字走了,你们怎么就不行呢?”
     老公回答:“各人诉求不同咯,我从一开始就和你们说了,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求就地安置,保障不降低我的生活水平就可以,工作人员仍然一如既往的回答:明确告诉你,这个项目内没有就地安置,只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的房屋在九尾冲或者油铺街,随便选。”(请看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590号令都没学透)
     老公说:“九尾冲和油铺街的拆迁都没完,房子也没建,怎么能产权置换呢,这也不符国务院590号令规定的先安置后搬迁的规定啊?”
     工作人员说:“你怎么又讲法律咯,说了今天只谈实质性的问题?”
    老公回答:“既然你们不想涉及法律的问题,就请你们出个方案,按照市场行情,来个公平、公正、自愿的协谈咯,谁知方案竟然是:现在和你们提到了9000左右,可以买得和你们类似房屋了”      老公说:“谢谢你们,辛苦了,我还是住这里吧,难得费力啦”
      工作人员说:“我们不能让你拖住整个项目的进展啊,如果再谈不好,我们只有给你走程序了,至于安置补偿的方案就是:产权置换的房屋是2015年交房,地址在九尾冲,过渡房就在青竹湖的北尚阳光,选择货币补偿就是:评估价30多万。”
      如此的方案大家说我能讲法吗?我讲合法性错了吗?
发表于 2013-4-3 15: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截入主题:“你老婆不在,我们来好好聊聊
又碰一鼻子灰回去了
发表于 2013-4-3 16: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和你谈法律,这是拆迁方常用的手段,因为一但谈法律,他们就无法自圆其说,很难“周得圆”的

你老公好样的,现在你们上阵是夫妻兵了,这一文一武,一刚一柔,亦轻一重,一打一揉,维权路上就要这样做,虚实有之。
发表于 2013-4-3 16: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你学习!将维权进行到底!
发表于 2013-4-4 10: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之约 发表于 2013-4-3 16:19
不和你谈法律,这是拆迁方常用的手段,因为一但谈法律,他们就无法自圆其说,很难“周得圆”的{:soso_e113: ...

好样的,有红有白有刚有柔,维权要有步骤要设计
发表于 2013-4-7 13: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看你的帖!让我们学得很多维权方法的同时也感到很开心!
发表于 2013-5-11 2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老婆不在,我们来好好聊聊“哈哈,大姐伶牙俐齿,吓的拆迁办都躲着你拉,呵呵
发表于 2013-8-13 15: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姐,佩服佩服!向你学习
发表于 2013-8-13 15: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都签字走了,你们怎么就不行呢?不是人家走了,我们就错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22: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拆迁办、法院的法官都是这样说,既然整个项目走了百分之93,也就怎么合理合法,你看这是什么逻辑咯
发表于 2013-8-25 14: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伤害我 发表于 2013-8-23 22:01
现在拆迁办、法院的法官都是这样说,既然整个项目走了百分之93,也就怎么合理合法,你看这是什么逻辑咯:cur ...

这是魔鬼逻辑,呵呵
发表于 2014-2-2 20: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些家伙都是同一副嘴脸啊就不能来点创意
发表于 2014-4-22 08: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都签字走了,你们怎么就不行呢?不是人家走了,我们就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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