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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珍珍 于 2012-12-21 15:14 编辑
2012年5月30日,一个平常的日子,但对于我们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街五合湾上访居民来却说很重要——汉阳区公安分局局长接待日。这天,我们必须在汉阳公安分局信访处见到局长,索取受理信访事项书面答复,敦促汉阳区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我们的私房于去年12月28日凌晨被非法偷拆,早在去年被立为“阳公(五)刑立字【2012】第462号”等案,五里墩街派出所元月初就声言已查明犯罪嫌疑人,但不履行公安机关拘留、逮捕、预审的职责,犯罪集团至今逍遥法外。
为此我们于2月15日来汉阳区公安分局,反映五里墩街派出所对此案嫌犯不执法,联名要求上级责成汉阳区公安机关依法惩办犯罪集团,我们有幸得到局长唐树人亲自接待。以后每月15日,30日这两天局长接待日,我们都来拜访分局局长。唐局长、姜政委、顾局长和我们成了老熟人,我们的上访总是在“亲切交谈”中度过,给“15日答复”的承诺结束。4月25日我们收到五里墩街派出所转交的“受理上访事项告知单”,汉阳分局编号局12004号。
该“受理上访事项告知单”告知,根据《信访条例》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自2012年2月15日受理我们上访事项起,汉阳分局将在60日(如情况复杂将延长30日)内向我们作出书面答复意见。
我们耐心等待,等到4月30日满60日,汉阳公安分局未向我们作出书面答复意见。再等到5月15日满30天延长期,汉阳公安分局也未向我们作出书面答复意见。5月15日我们又到汉阳公安分局信访处,再次递交联名上访函提出同样诉求,这天我们又一次有幸得到局长唐树人接待。局长唐树人听了我们诉求,举举拳头满脸正色地说:“我们一定加大力度!增强警力!”信访处于主任、杨主任、法治科陈科长等人陪同接待,他们众口一词表示汉阳分局很重视我们的案子,但需要时间工作。既然如此,我们这群遵纪守法的老百姓能不相信吗?能不通情达理吗!当然,当日汉阳公安分局仍未向我们作出书面答复意见,仅口头承诺我们15天内答复。
终于到了2012年5月30日,汉阳公安分局受理我们上访事项已满105日,超过法定90日。按5月15日算汉阳公安分局承诺15天答复也已到期。这天我们来信访处,汉阳公安分局依《信访条例》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必须向我们作出书面答复。
谁承想为此我们竟受到威胁。
这天早上九点左右,汉阳区公安分局信访处大门口花坛边,聚集了约二十个又黑又壮的青壮年,有两个还戴着墨镜和粗项链,还有十来个女人,穿着红红绿绿有点土气,象郊区“农嫂"摸样。这帮人站在这儿特别显眼,他们和平日上访的人不一样——因为他们坐小车,集体来的,像是个团队,这是很罕见的。
早上9点20分钟,我们社区一位姓李的年轻人一到信访处,就被这群不明身份的雄性青壮年团团围住,口口声声说找他谈谈,他们七嘴八舌,软硬兼施,说拆迁公司汪经理要和他谈谈,威逼他从信访处离开。当时信访处登记室门紧闭着,周围看不到警察的影子,而这帮人长得五大三粗,很明显又不怀好意,年轻人明白好汉不吃眼前亏,被胁迫离开了。
信访处院门口,还一溜停着那几辆小车,排头的是辆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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