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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枉拘留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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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0: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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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6日上午,我被强行送进拘留所,那时正逢38度高温,从拘留开始,我神经衰弱。晚上只要有亮光,我就睡不着。拘留室里每晚都亮着灯,我十三天没有合过眼,从那时起我神经完全被打乱了。以前有睡午觉的习惯,自从拘留回来,白天再也睡不着,至今快四年了,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他们的做法完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和八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和六十八条之规定。他们属于违法乱规,知法犯法,胡乱作为!是严重地侵权行为!7月27日下午5点左右,东关派出所的杜晓征、毛光荣再次去看守所提审我,他们避重就轻,只谈那小报之事,而我被冤枉拘留的事却只字不提,还诱骗我:“你快说吧,没必要为他们保密,你说了,我回去向领导说说,叫你早出去几天,你为什么往这个枪口上撞?”我说:“你不要往小报上扯,我是涉嫌殴打他人被拘留的。其它事与我无关,你没有必要替我说情。”杜又说:“碾头一会要进来好几个,曾桂云一会也就进来了。”我没有理他。回到监室不多时,曾桂云果然也被拘留了,是七天,她也是被冤枉的,被扣上‘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真是无中生有。7月30日下午我再次被提审,这次换了两个都穿着便装,我说:“换了领导了,上次是杜所和毛所来的,今天两位我都不认识。”只听一人说道:“你忘得真快,真是贵人多忘事,才几天在东关所见过面,这会儿就不认识了。”我说:“是前两天见过面,但我不知道你贵姓?”他说姓崔。我问:你是所长?答是。我和他说孙向东打我的事,这时,坐在桌旁的那位(50多岁男的)突然说:“孙向东没有打你,是你自己摔倒的。”我说:“当时大厅有十几人,都看见了,我腰不好,他凭什么那样对我?”那人大声吼道:“你吆喝什么?孙向东打你活诋,拘留十三天加少了,应该多加些。我说:“你当官就这样欺负老百姓的?以为这些人老实好欺负,你看错了,有本事拿枪打死我。请你亮出工作证来。”崔说:你看我的。边说边掏出警察证让我看,我看到:崔玉庆。我说:“你已经告诉我你姓崔,不用看了,你是警察,不会撒谎,我叫他亮出来。”崔说:“他是在这里工作的。”我说:“你骗谁?他拿着纸笔在那里记录。”崔说:“那你出去再找他吧。”我说:不中,必须亮出工作证,否则我拒绝回答。那人始终没有亮身份。我在拘留所,完全与外界隔绝。别人可以给家属打电话,可以随便见前来探望的亲人朋友,唯独我们这个权利被剥夺了。8月8日,我拘留期满被释放了,回家却不见我丈夫。后来才知道,从27日开始,东关所和公安局治安大队,由村里人带领多次到我家抓我丈夫,找不到要撬锁,又要雇起重机从阳台进,想私闯民宅。晚上还有不明身份的人到我家来骚扰,逼得我丈夫有家不能回,班也上不成,出去躲了20多天。东关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我拘留了。没有给家属下达拘留通知书,严重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完全违法乱规,是严重地侵权行为!直到8月13日下午四点半,碾头隋本忠又领着王田宇(治安大队长)等七八个人来。其中一人说是抄水表的,我说水表不在家里。。隋本忠最清楚,他就管水电。他多次骗我把门打开。我问:“你到底有什么事?就在外面说吧。”最后才说:叫隋东山去东关所。我说:“隋东山到底犯了什么罪?犯了国家那条法律?请拿出来。你们天天来骚扰我们的正常生活。也太欺负人了吧?”我问:“孙涛给你们多少钱?你们光来欺负我们?那人说:“不用给钱。你敞开门,给你个东西”。我没有理会。他下去对一同来的人说:“发邪再把她送进去”。看来他们的权力和行为都代表着法。他们是藐视法律,践踏法律,亵渎法律!我们相信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为了讨个公道,2007年8月23日我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24日去市法制局递交,工作人员说:必须得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才能受理。我说公安局没有给我。他叫我去东关所要。我们找刘鹏索要四次,他却一直躲着不见我们。对信访科说给我了,也许让我撕了等谎言。8月25日至9月7日,我去东关所、公安局治安大队来回跑,他们互相推诿扯皮。在我的坚持和信访科的督促下,9月8日我终于拿到了那份‘处罚决定书’。9月11日我向市法制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11月8日才做出决定,他们更是半个公道字不给,还胡编乱造,移花接木,颠倒黑白。城市建设,是为了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应微利造福于民。国家的政策法规,都是以维护百姓利益为重,不让百姓吃亏。可是我们碾头居委会负责人借拆迁之机,大搞商业开发,只顾赚钱,不顾百姓死活,连老弱病残也不照顾。盖起了几十栋商品楼,好楼层对外高价出售 。价格比我们回迁购买还便宜几十元,卖了那么多楼房,赚了亿元之多,全体村民没有得到一分。还年年变着花样乱收费:绿化代植费、治安费、卫生费等。水电权他都买下了,水费从每立方2.8元涨至6.5元不等,不按照水表实数收费,用了一方水或者没有用的都收三方水的钱。水电费价格随便涨跌,全由他一人说了算。没有物业公司,电工充当物业人员来收取物业费,只收费,不管理,严重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他上任以来,霸气十足,一贯地动用警察进行打压,老百姓是怨声载道,苦不堪言。自动迁以来,什么都不公开,不公布,剥夺了全体村民的所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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