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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王玲] 下面介绍一下4起挂牌督办案件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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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8: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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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王玲]  下面介绍一下4起挂牌督办案件的案情:
    一、黑龙江省牡丹江名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牡丹江名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上屯村集体未利用地1138.26亩,建设高尔夫球场、地下商城、酒店式公寓、人工湖、旅游公路等。其中,高尔夫球场占地816.73亩,进行了植树种草,球场接待中心主体已经基本建成;地下商城占地159.67亩,正在建设主体工程;14栋酒店式公寓占地36.92亩,正在建设主体工程;旅游公路占地109.58亩,已建成通车;人工湖占地13.87亩,正在建设;其他建筑物占地1.49亩。为了建设上述项目,牡丹江名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违法临时占地159.15亩,建设了搅拌站、料场、工棚、光缆埋设沟等。
    二、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祥和社区违法批地案
    2011年2月,宿迁市湖滨新城祥和社区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审批,同意宿迁万康新材料项目圈占集体耕地195亩建设厂房,已圈建围墙,在建厂房3栋。目前,尚未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三、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升华洗煤公司违法占地案
    2004年7月,山阴县升华洗煤公司违法占用山阴县北周庄镇永静城村耕地283.6亩、草地2.96亩,合计286.56亩,建设洗煤厂。2011年6月,山阴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行政处罚。目前,尚未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四、重庆市巫山县麒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越界采矿案
    巫山县麒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巫山县福田镇,于2005年3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该煤矿擅自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煤炭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多次责令该煤矿停止越界采矿,封闭了越界采矿的井口,但该煤矿擅自打开封闭井口继续进行越界开采。2011年3月,经巫山县政府采取措施,该煤矿才被迫停止了违法行为。目前,尚未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2011-10-25 10:50)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王玲]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政府违法批地案
    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青铜峡市政府责成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征收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审批的小坝镇小坝村、南庄村及陈袁滩镇陈滩村、补号村等4个行政村集体耕地2651亩,按1.5万元/亩、2.15万元/亩和2.2万元/亩的标准支付了补偿款。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根据青铜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挂牌出让土地35宗,总面积2854.4亩,其中包括未取得转用和征收审批手续的集体耕地2651亩和国有未利用地125亩,用途分别为商品住宅、工业、其他商服等。宁夏北方温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先后摘牌,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的35宗土地中,23宗已开工建设,其中12宗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涉及宁夏北方温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
    2010年4月、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先后以12个批次批准了青铜峡市政府违法批地涉及土地的转用和征收。2010年12月1日、2011年1月3日,青铜峡市政府先后撤销违法批准出让的35宗土地的批准文件,解除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重新挂牌出让。对宁夏北方温和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处以2至8万元罚款。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青铜峡市市长冀晓翀行政警告处分;吴忠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分别给予青铜峡市政府原副市长(现任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康俊杰行政记过处分,青铜峡市政府副市长郭书行政记过处分;青铜峡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分别给予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新民行政撤职处分(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已被依法逮捕),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轩行政撤职处分,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站站长周致远行政记过处分。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新礼因涉嫌严重违纪,已立案查处。
    三、河北省秦皇岛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09年7月至9月,秦皇岛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以股东张庆坡个人名义分别与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安山镇的6个村委会签订9份《土地承包协议书》,承包集体土地1098亩,承包费为每年每亩700元,承包期21年,未约定承包土地用途。2009年已全部付清承包费。
    2009年10月,秦皇岛安丰钢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围内违法占用耕地318.87亩、坑塘水面65.02亩,合计383.89亩,实施钢铁项目技术升级改造工程。其中,煤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占地82.15亩,高速线材生产线项目占地48.75亩,冷轧螺纹钢和高强度棒材项目占地188.2亩,氧气站占地43.46亩,道路硬化占地21.33亩。
    2009年11月至12月,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对违法占地按所建项目分别作出4次行政处罚,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昌黎县法院强制执行。昌黎县法院作出了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
    四、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蔡市镇违法开采锰矿案
    2006年至2010年,永州市政府和冷水滩区政府通过大力整顿规范,将冷水滩区蔡市镇区域内违法开采锰矿的矿点全部取缔。2011年初以来,一些不法人员在蔡市镇老埠头村一带违法开采锰矿,相继形成了8个违法采锰点,违法开采面积120亩。
    2011年3月,冷水滩区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林业、公安、农业、工商、环保、蔡市镇政府等单位,对违法开采锰矿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点已被全部取缔。永州市冷水滩区公安分局已对违法采矿人员进行刑事立案调查。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冷水滩区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给予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蔡市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邓跃林撤职处分,镇民政办主任张强党内警告处分,蔡市镇老埠头村党支部书记伍松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仁湾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杨二生进行诫勉谈话。  (2011-10-25 10:44)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王玲]      一、安徽省马鞍山市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花山区政府违法征占土地案
马鞍山市秀山新区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境内,规划建设面积10.2平方公里。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系马鞍山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该区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2010年1月,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秀山湖公园项目立项,规划占地1000亩。其中,小西山公园占地330亩,秀山湖及周边绿化占地670亩。
    (一)违法征地情况。2010年5月,应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请求,花山区与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联合成立了“花山区秀山新区土地征迁指挥部”,负责秀山湖公园项目的征地工作。花山区委常委王斌任指挥长,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陈刚、花山区土地征迁安置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吴遵兵任副指挥长。2010年9月,在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审批的情况下,王斌主持召开土地征迁动员会,启动了违法征地工作。共违法征用花山区霍里街道集体土地418亩,由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按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补偿,已拨付补偿费用1590.35万元。
    (二)违法占地情况。2010年11月,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集体研究决定,占用违法征用的土地组织实施秀山湖公园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指挥长龚玉芝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2010年12月开工,2011年6月竣工。指挥部副指挥长陈刚分管该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长助理、建设局局长董学飞负责施工组织工作。随后开始挖土建造秀山湖,实际违法占用耕地104.72亩、林地49.48亩、坑塘水面74.20亩、集体建设用地6.26亩,合计234.66亩。另外,还占用了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25.39亩。目前,挖土形成8个深坑,最大的占地面积147.78亩,最小的占地面积1.12亩,深度大多为2-4米,局部达到6-9米。地面无建筑物和构筑物。现已停工。
    2010年12月20日,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花山区分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12月23日书面报告花山区政府;2011年1月4日书面报告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两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1年1月11日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马鞍山市政府。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停止了违法占地行为。2011年4月,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再次动工建设秀山湖项目。2011年6月,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
    2011年8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将该案列为省厅挂牌督办的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期间暂停了马鞍山市辖区内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审批;8月20日,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对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的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234.66亩土地,按照每平方米9元的标准缴纳复垦费,共计140.8万元,并处罚款226.25万元。复垦费和罚款已缴纳。8月28日,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对花山区秀山新区土地征迁指挥部的违法征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将违法征用的418亩集体土地退还原土地使用者。已于9月8日退还。
    马鞍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分别给予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龚玉芝行政撤职处分,指挥部副指挥长陈刚行政记过处分,指挥部指挥长助理、建设局局长董学飞行政记大过处分,花山区委常委兼秀山新区土地征迁指挥部指挥长王斌党内警告处分,花山区土地征迁安置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秀山新区土地征迁指挥部副指挥长吴遵兵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1-10-25 10:38)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王玲]  今年上半年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例,确实维护国土资源的秩序,为了发挥警示作用,国土资源部决定向社会公布4起国土资源违法领域的查处结果:一、安徽省马鞍山市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花山区政府违法征占土地案,二、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政府违法批地案,三、河北省秦皇岛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四、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蔡市镇违法开采锰矿案。下面我通报一下这几个案件的情况。
  (2011-10-25 10:20)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 夏俊]  下面,请王玲副局长通报4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公布4起新的挂牌督办案件。  (2011-10-25 10:19)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王玲]  各位领导,新闻届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跟新闻记者朋友们见面,今天由我来做通报,首先通报2011年1-9月份国土领域违法形势。
    今年1-9月,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改革创新,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发展,严格规范管理保护资源,扎实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开展视频监控网建设试点,坚持按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加大执法力度,敢于碰硬,严格执法,确保地根不松、秩序不乱。
    1-9月,全国发生违法用地行为3.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4.6万亩(其中耕地9.0万亩),同比分别上升4.1%、10.8%(6.7%)。对其中1.6万件违法用地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涉及土地面积18.8万亩(其中耕地6.4万亩),同比分别下降4.3%、上升3.8%(上升0.6%)。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4944件,同比上升5.6%。
    依法拆除违法构建物849.6万平方米,没收构建物2689.8万平方米,收回土地4.5万亩(其中耕地9436.3亩),罚没款19.7亿元。将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1964名责任人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733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839名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71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形势总体向好。地方政府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意识增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效果显现。但是,受粗放利用资源尚未改变等因素影响,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总量较大,且有所上升,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本年发生违法违规用地缓步上升。二是中西部地区违法用地比重大,占全国的81.1%。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较为普遍。四是工业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五是分散、小规模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屡禁不止。
    目前,一些地方年度用地计划指标趋紧,不少项目仍有待落地,土地供需矛盾尖锐,第4季度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形势十分严峻,局部地区违法反弹压力增大。国土资源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疏堵结合,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体系,严格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反弹。一要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强化服务和严格监管的措施,对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用问题进行清理、整改、查处。二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制度,改进、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三要严格依据15号令,根据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开展警示约谈,会同监察机关组织实施责任追究。四要坚持按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认真开展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和查处工作。五要不断提高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  (2011-10-25 10:08)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 夏俊]  同志们、新闻界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从2009年起,国土资源部对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实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每季度一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内容:一是请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玲通报2011年1-9月份国土资源领域违法形势;二是请王玲副局长通报4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公布4起挂牌督办案件。
    首先,请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玲通报2011年1-9月份国土资源领域违法形势。  (2011-10-2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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