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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汪家正(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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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2: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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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汪家正

阳村/文

我与汪家正,本来不该有什么关系
    我住在合肥,他住在株洲
    株洲是湖南的一个市,我没有去过
    汪家正是该市四百万人中的一个
    另外三百九十九点九九九九万人我都不认识
    单单认识他,得感谢一瓶汽油

    我与汽油的恩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买车的时候一升汽油三块多,现在一升七块多
    汪家正让我明白了汽油老涨价的原因
    汽油在株洲,除了用来烧发动机
    还可以用来烧人。一个活人,点燃汽油
    从屋顶滚下来,像一部进入实拍的电影
    逼真。更逼真的还有各种职业的群众演员和道具
    挖掘机说挖就挖下去了,音效应该是杜比数字
    轰鸣声巨大,声压足够,从左声道移向中置声道
    于是中间屋顶上的汪家正,把一瓶汽油快速浇遍全身
    右侧屋顶儿子的表演也适时开始,他要跑过去
    被瓦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汪家正一抬手,火焰腾地席卷全身,漫过头顶
    他扭曲
    下滑
    在导演喊咔之前,从二层楼房的屋顶直直滚下地面
    群众演员一拥而上,有人拿来早就备好的灭火器
    喷出一道白雾,火熄了一半
    几秒钟后再喷出一道白雾,全熄了
    过了一会儿,穿白大褂的护士和医生跑过来
    蓝色的担架,哭喊的家属,制止的阿Sir   

在导演的指挥下按部就班地进行
    我看了两分57秒的样片,虽然是见习摄像拍的
    但众演员的表演,已经达到以假乱真的高度

    株洲的综合实力,保持中部非省会城市第一
    从这个短片可以看出,并非徒有虚名
    建议摄制单位好好剪辑一下,去角逐奥斯卡
    最佳纪录片奖,附上主演躺在医院监护室的照片
    在时报广场的大屏幕,播出一周
    我认为摘桂,有三百九十九点九九九九万的可能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2: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报道,4月22日,湖南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横石村因强拆发生一起自焚事件。自焚者为58岁村民汪家正,烧伤面积达百分之七八十,肺、肝、脾部受到损坏,并有吸入性损伤,另外还有多处严重骨折。据医生判断,汪家正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即使抢救过来了,以后也可能是植物人。
    根据官方网站的公开报道,本民个人有以下几个疑问:
    (1)强拆主体为什么选择8小时以外时间组织实施?
自焚者的女儿汪海燕向记者描述, 4月22日凌晨5时许,其母言竹根、弟媳胡灵芝带着侄儿在家中睡觉,“一两百人的执迁队伍破门进入,把我妈、弟媳强行拉出去,把才8个月大的侄儿扔在地上不管。”官方网站公布的汪家正自焚时间是8.30左右。从强拆主体开赴现场,到宣传动员,再到组织实施,期间经过了3小时左右的交涉,应该说,王海燕所言属实。也就是说,拆迁主体是在8小时以外的时间到达现场,并组织了实施。此乃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战术,而且有几百人参与,使用了强行野蛮的手段,并事前准备了灭火器之类应急设备。从心理上讲,拆迁主体没有把汪家正一家放在普通群众的高度来认识,更缺乏维护和谐稳定局面的责任感,而是把有争议的群众直接推向了对立面来对待,客观上产生了激化矛盾的结果,这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强拆主体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2)人民警察为什么置内部法规于不顾参与强拆?
今年初,公安部党委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意见》明确表示,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从视频清晰可见,株洲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参与了此次强拆,而且在汪家正自焚之后,警方表现依然强硬,现场抓人。作为自焚者汪家正,从贴在自家墙上的相关文件看,显然不是法盲,而且试图依法阻止强拆,未能奏效。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没有警方参与,汪家正能否产生过激情绪?那么,警方对此应该承担什么呢?
(3)补偿是否合理?
“新拆迁条例”明确规定“补偿不低于市场价”,汪家正显然是知道此规定的。此纠纷虽然产生于2009年,但双方并未达成协议,而且强拆主体是依照新条例的规定采取了司法强拆手续,那么补偿标准是不是也应该以“新拆迁条例”为准呢?法院一方介绍,汪家正房屋认定合法面积为280.03平方米,可获得房屋征购等费用35万元以上。请问,“35万以上”是一个什么概念?是38万、40万、50万,还是100万?如此模棱两可的文字,完全表露出强词夺理和欲盖弥彰的心机,显然是一种缺乏底气的说词,是敷衍、应付公众舆论的。再者,有一点本民未做深入研究,请教专业网友:“新拆迁条例”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法院是不是需要经过审理这一程序?如果不经过这一程序,而是直接受理执行行政强拆的指令,那么,就等于行政干预司法,就等于司法强拆不过是一纸空文,不知是否妥当?
“新拆迁条例”于今年1月21日颁布施行,广大民众希望这个新条例能够给弱势群体带来福音,不让那一桩桩令人目不惨睹的悲剧再次发生。而且国务院办公厅于4月20日下发了《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纠正“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可是,就在这个《意见》下发的当口,汪家正自焚的惨剧又一次发生,广大民众刚刚放松的心情为此而再次纠结。我们不禁要问,特色中国何时能够禁止有令不行的局面?何时不再上演如此惊魂动魄、骇人听闻的悲剧?
转自乌有之乡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2: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株洲58岁被拆迁户自焚调查:征地手续并不完全合法,村民赔偿也不十分到位
18“钉子户”,汪家正不是自焚第一人
网上还流出一份法院内部通知,通知中详细指导了怎样就自焚事件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回应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言仕明正在展示一份村民的联名信,他是第一个自焚的


  悲惨经历

  汪家正并非村中自焚第一人

  4月22日上午,58岁被拆迁户汪家正站在自家楼顶点燃身体,被在场的群众拍下全过程。

  汪家正自焚后,横石村已经被挖开的农田上,巨大的机械臂仍未停止挥舞。实际上,汪家正并非这个村子自焚的第一人,早在今年3月9日上午,横石村1组村民言仕明就曾为保护“自留地”将2公斤柴油泼到自己身上。他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事发时,村长郭建光突然出现,并抢过他手中的油桶,将剩下的柴油泼到自己身上,大声呵斥“陪你玩”。画面中,双方情绪激动,最终在派出所的干预下,才算作罢。

  而这段视频的拍摄者,正是汪家正。一个多月后,他烧了自己。

  和汪家正一样,言仕明是官方公布的横石村18名“钉子户”之一。从2009年4月8日拆迁征地公告发布至今,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学习《行政诉讼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上。出口成章的法律术语表明,他早已不是过去那个只识得种菜、卖粮的农民了。

   抗拆原因

  “安置地”变商住建设用地

  2009年4月8日,株洲市政府下发了征地拆迁公告,为了给“株洲职教大学城”建设项目让路,全村1300多亩土地被强征。同年7月,在没有村民知情的情况下,现任村长郭建光私自与工程指挥部签订协议,并书面声明放弃村民“听证权”。这在村民们看来,是典型的“被代表”,他们称,自己甚至不知道政府曾提议搞“听证会”一说。

  到了2010年,村民言长根、言长春等突然发现,政府原先承诺村民的“安置地”被蹊跷地规划成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他们提供的施工图纸显示,原来被圈定的村民安置地已经被多栋18层高层商住楼包围。

  “村干部说,安置地不给了,只给安置房。”横石村村民言跃云说,按照后来调整的安置方案,他们的房子被拆除后,如果想得到安置地(宅基地)建房子,平均约需支出28万元/100平方米。而根据工程指挥部和拆迁人员的说法,他们的房子被拆掉之后,能得到900元至1200元/平方米不等的补偿。这被认为是对被拆村民的“巨大欺骗”——株洲地区的平均房价超过5000元/平方米。

  诉讼缘由

  法院内部人士:未掌握征地、施工许可等手续

  2010年7月,由村民言仕明起草、全村近百名村民签字的第一份《行政诉讼状》到了株洲市法院院长的案头,株洲市市长王群成为“非法发布征地公告”的法人被告。在这份诉讼文书中,村民对大学城项目征地拆迁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村民指控株洲市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违法,并指出“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方和项目利益人非法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打着建设大学城项目的幌子,为商业住宅开发商牟利”。

  横石村村民们说,被告曾提交由湖南省国土厅和株洲市国土局下发的“株洲职教大学城用地”审批单。但他们认为,这两份关键证据不仅不能证明工程合法,恰好证实整个大学城项目未得到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真正规划许可。而“审批单”作为一个行政办事程序的文字记载材料,不能作为征地和施工的依据。加上施工方擅自改变村民回迁地用途等细节,足以证明整个项目是非法的。

  “2011年3月,历经一审败诉,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下发到了横石村。我们还是输了,法院认定‘审批单’所证实的问题,不属于其审查范围。”言仕明等人说,当时,他和汪家正等人又向湖南省高院就“审批单”违法细节进行诉讼,但至今未获立案。于是,村民们开始上访,但这样的举动被认为是“人为干扰工程建设”。当地政府甚至发表网络公告“以正视听”。

  就村民们所指“大学城项目仅凭借‘审批单’开工,没有法律依据”一说,记者多次试图与二审法院和工程指挥部人员联系,但均未获回应。株洲市法院系统一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实际上,大学城项目征地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在项目上马之初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确实未获正式批文。且直到现在,项目批文是否已经拿到,他们也“并不掌握”。

  村民反驳

  征耕地1300多亩须国务院批准

  24日下午6时许,株洲市中院就汪家正自焚事件作出书面回应。这份文字信息说,株洲市铁道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是株洲市为发展职业教育事业而实施的公益性工程。该项目(大学城项目)自2009年实施以来,得到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其用地经省政府批准,有相关土地许可批文,征用手续合法,补偿工作到位,但汪家正等10户以补偿标准太低为由拒绝搬迁腾地,直接影响了项目进度,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并将导致新生今年下半年无法如期入学。

  对此,村民们有自己的认识,他们说官方在这份说明中,将整个大学城工程项目人为切割为“株洲市铁道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意在转移公众视线。实际上,仅仅从征用耕地1300多亩这一条上,湖南省政府都不可能有权批准这个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涉及基本农田征用的,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

  就在这份书面材料被挂上网络之前,云龙铺镇所在地公安分局局长王玉波到抢救汪家正的中医院进行了官方意义上的慰问。但面对家属不断的发问,王玉波和随行人员很快离开,并未作任何解释。

  而记者发稿前,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获得可靠消息,株洲职教大学城项目,整个征地规划面积近2万亩,部分单个项目确实已经获得省厅批复,但整个大学城主工程,因为涉及基本农田征用,湖南省国土部门无权审批。截至目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尚未看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这一项目征地许可的任何正式批复。 (据4月25日《云南信息报》)

  网曝

  株洲回应拆迁自焚提前开会定调子

  网上流传出当地法院的一份内部通知,让24日法院的回应变得十分诡异。

  这份通知名叫《株洲荷塘法院关于召开4·22事件内部会议的紧急通知》,落款日期是4月23日,也就是自焚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

  通知要求,拆迁原因,应尽量避开房地产、政府用地等敏感方向;应该造成拆迁手续合法,得到有关单位、上级部门(最好是中央部门)支持的印象,在这一段后面,还特别注明:“手续合法”是关键。

  另外,还要尽量孤立当事人,最好是制造当事人刁蛮、难缠和预谋的印象。通知还说,对于钉子户的解释,最好、最有效的说法就是说他过于贪婪。

  4月22日那天,强拆现场出现了一台挖掘机,对此,通知特别要求,关于挖掘机的出现,应给予一个合乎公众心理的解释;并提示说,此处作为细节,应给予充分重视。

  这份通知刚被贴出,就被网友到处转载,网友推测说,这个通知,很可能是法院内部看不惯这种做法的工作人员泄露出来的。目前,株洲方面对此还没有作出回应。

  这份通知下达的第二天,株洲方面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可以看出来基本上是按照这份通知定的调子来的。                (据《深圳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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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信访条例删除

  “禁止自残式上访”

  今年2月《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草案)》首次被披露,但因“拟禁止信访者自残、用令人厌恶服装道具”遭到全国的炮轰和质疑。2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该草案,将引发争议的条款删除。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涤表示,草案有些条款约束限制过多过严。“比如‘使用令人恐惧或者厌恶的服装、道具’被列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将被处罚等,主观性太强,实践中也难以把握。因此,将删除此条款,并在总则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信访人依法进行信访活动进行非法干预或者阻挠’。”一同被删除的,还有同样引起争议的“禁止以实施暴力、自残、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相威胁”等。  (据4月25日《南方日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2: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2: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家正自焚能否唤醒良知?
汪家正自焚能否唤醒良知? 文章提交者:坚守良知 加贴在 社会聚焦 铁血bbs.tiexue.net/bbs68-0-1.html
汪家正自焚能否唤醒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良知?




作者 坚守良知

[ 转自铁血社区bbs.tiexue.net ]



2011年4月22日,湖南省株洲市58岁农民汪家正站在自家楼顶点燃身体,然后坠落地面。很明显,这是以一种绝望而惨烈的方式在对抗存在瑕疵的政府拆迁征地行为,这是在用法律利器维护公共利益、自身利益无效情况下的迫不得已。而这一切,是政府不守法与司法不公导致的,其代价是汪家正对身体的自我残害。经媒体曝光后,这种代价仅仅是一条生命吗?不,还有更多珍贵的东西被非法行为和司法不公摧毁。




之所以说该征地行为存在瑕疵,未经村民们同意,村长越权代理村民们放弃“听证权”;补偿也不十分到位:政府原先承诺的“安置地”土地用途被擅自变更为商住楼;用一纸审批单代替严肃的征地批文;多达1300亩的耕地征用,竟然至今未出示批文……而这一切,都是文化欠缺、朴实善良的村民们临时学法,短期内提升法律意识而获取的信息。由此可见,村民们是守法公民,他们也期望政府遵从法律,但是,他们的期望与依法抗争完全是徒劳。




面对违规行为,村民们并未采取非法的手段对抗。而是拿起法律利器进行诉讼,试图期望于司法机关依法主持公道。但是, 实力悬殊巨大的村民们,并未获得正义。于是,株洲市荷塘区法院院长沈建平签发的“强拆公告”贴出,威胁着村民们,当在司法机关的掩护下,大型机械设备开进村庄,摧毁村民们祖辈开垦的农田、房屋,摧毁村民们对政府的信任,摧毁了对司法机关的权威认同,于是汪家正再也看不到法治的光芒,就只好用绝望而惨烈的方式宣告:我没能用法律求得公道,那就让生命去捍卫。




汪家正的自焚,是一般人所不能做到的。虽然我们不倡导这样的方式,但是,在正义没法维护时,或许,只有这样,才可能唤醒政府、司法机关的良知,才可能引起高层的关注与处置,才可能唤起更多有良心的人共同去维护正义。因为生命是不可逆转的东西,而尊重生命是国际共识,也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保护对象。




法治要求每个公民守法,更要求公权带头守法,然而往往事与愿违。每一个公民,如果我们对汪家正残害自我的举动熟视无睹,那么,我们扪心自问,我们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汪家正自焚,能否唤醒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良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2: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株洲回应农民自焚事件 法院已中止强拆
2011-04-24 21:20: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有18027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132)
核心提示: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22日发生一起司法强制拆迁过程中自焚事件,当地官方回应称,已中止强拆,正全力救治伤者。拆迁前已经法院作出行政裁决。并称核心问题是拆迁补偿。自焚者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受害人家属称医院禁止家属入内探望。


汪家正点燃液体,从房顶滚落地面。(视频截图)
已中止强拆程序的汪家。言实 摄


汪家试图用墙壁上的文件来保护自己的家园,但悲剧还是发生了。言实 摄

人民网长沙4月24日电 (记者 吴向家)地面是数百人的强拆队伍,挖掘机从画面左方开来,铲斗挥舞;屋顶是抗争的父子,眼看自家的房子就要被挖掘机铲掉时,58岁的汪家正在房顶点火自焚,场面堪比江西宜黄自焚现场。4月22日上午8时30分许,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横石村,58岁的农民汪家正为阻止强拆,在自家房顶点燃身体,顿时变成的“火人”汪家正最终从五六米高的房顶摔至地面,场面惨烈。这段时长不超过三分钟的视频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4月24日,该拆迁的司法执行主体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就此作出说明,表示引发该事件的核心问题是拆迁补偿。事件发生后,法院即刻中止了强制拆迁程序。目前,正全力救治伤者,但自焚者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荷塘区法院介绍,株洲市铁道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项目是株洲市为发展职业教育事业而实施的公益性工程。该项目自2009年实施以来,得到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其用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有相关土地许可批文,征用手续合法,补偿工作到位,得到了当地绝大多数群众的配合和支持,目前已搬迁涉拆户268户,拆除房屋410栋。但汪家正等10户以补偿标准太低为由拒绝搬迁腾地,直接影响了项目进度,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并将导致新生今年下半年无法如期入学。

自焚者的女儿汪海燕向记者描述, 4月22日凌晨5时许,其母言竹根、弟媳胡灵芝带着侄儿在家中睡觉,“一两百人的执迁队伍破门进入,把我妈、弟媳强行拉出去,把才8个月大的侄儿扔在地上不管。”

当晚并未宿在此处的父亲汪家正和弟弟汪红宇闻讯后赶到现场,双双爬上房顶,其中父亲汪家正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汽油瓶。

但拆迁并未因此而停止,直至上午8点30分左右自焚事件发生。“我父亲是在挖掘机已经挖到楼下的情况下被迫点火自焚的,视频是最好的证据。”汪海燕说。

荷塘区法院的回应称,征地拆迁指挥部从2009年11月起十余次到汪家正等拆迁户家中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和商议其房屋拆迁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12月25日对汪家正等户依法下达《限期腾地通知书》,但被申请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腾地义务。经株洲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1年3月15日将该案移交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行。该院在2011年4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腾地义务,决定4月22日依法对汪家正房屋进行司法强制执行。

4月22日上午,荷塘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司法强拆。在法律宣传的过程中,为防止爬上楼顶的汪家正父子掉下造成伤害,安排了一台铲土机搬运松土,铺在汪家楼下水泥地上。对话过程中,汪家正突然情绪失控,8点40分左右,在往身上浇汽油的过程中,不慎摔倒,身上突然起火(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并从楼顶滚落到地面。现场工作人员迅速上前扑火,在遭其侄子二人强行抢夺灭火器和担架的情况下,以最快速度灭火并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荷塘区法院表示,引发该事件的核心问题是拆迁补偿。据了解,汪家正房屋认定合法面积为280.03平方米,可获得房屋征购等费用35万元以上。同时,按征拆安置政策,其家可按远低于建设成本价购买安置房,他家只须从补偿安置费中拿出14万余元即可获得240平方米的安置房。事件发生后,荷塘区法院即刻中止强制拆迁程序。

汪家正当即被送往株洲市中医院重症监护室紧急抢救。据汪海燕介绍,送到中医院后,政府又紧急从长沙的湘雅医院请来五位专家、教授,一起为父亲会诊。医生告诉她,父亲的烧伤面积达百分之七八十,肺、肝、脾部受到损坏,并有吸入性损伤,另外还有多处严重骨折。“医生说,父亲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还说即使抢救过来了,以后也可能是植物人。”


4月24日下午,株洲市田心公安分局一副局长赶到株洲市中医院询问汪家正的病情,但不准守在门外的记者进去探望。“而且现在医院也不让我们进了。每天家属就在医院门口守着。”汪海燕无奈地告诉记者。

新闻回顾:湖南株洲农民为抗强拆自焚重伤

22日,湖南株洲58岁的农民汪家正为抗强拆于自家楼上自焚,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记者拨通株洲田心公安局局长电话,未得到回应。

湖南株洲一村民为抗强拆自焚 场面堪比宜黄自焚现场

形同江西宜黄自焚的惨烈一幕再现湖南株洲。4月22日上午8时30分许,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横石村,58岁的农民汪家正为阻止强拆,在自家房顶点燃身体。

(本文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NN03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12: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0-24 13: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血男儿维权泪,洒遍株洲大学城。(开发建设中的株洲大学城)
我辈草根齐努力,依法维权抗血拆!
发表于 2011-10-24 16: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向强权、向腐败、向违法的相关部门说:不"!。
发表于 2011-10-25 15: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坚持战斗到底!
发表于 2011-10-27 18: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自焚我 我被抓到 牢里,公安还问我是不是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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