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928|回复: 44

【原创】纪实长篇连载《风雨拆迁维权路》之一个人的战斗(十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3 09: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原创】纪实长篇连载《风雨拆迁维权路》之一个人的战斗(十一)
      第二天李剑峰打电话给老师的女婿金哥(孙老师是将李剑峰从乡下引荐到江东市刻印的贵人,金哥比李剑峰大一岁),为什么打电话给他呢,他是老江东街上的人,而且在道儿上混得比较好,吃得开,平常他的路子比较宽,李剑峰想请他帮自己看看有没有和他相处比较好的朋友,懂拆迁裁决这个事儿的,想不到当李剑峰打电话和他说起这个事儿时,他说多年前他和建设局一位在拆管科工作过几年的主任是朋友,他帮李剑峰打个电话问问,看看他的这位老哥是否愿意帮助李剑峰。
     10分钟后李剑峰接到金哥电话,金哥说下午2点左右带李剑峰去他老哥哥上午无事,早早的弄了午饭,吃过午饭李剑峰就在家等金哥,一点半左右金哥来了
    李剑峰问他:“哥啊,第一次去你老大哥家,我带点儿什么礼物去?”金哥说:“他家有个五岁的孙女,你就带两箱子牛奶,再买点水果带去吧。”
李剑峰说:“好的。”
     点多李剑峰与金哥一起来到了位江东市健康花园A幢308室赵主任家,赵主任年纪在65岁左右吧,瘦瘦的很精神,开门时他手里夹着。李剑峰知道他抽烟呢,来时买了包玉溪香烟,坐下寒暄几句后,赵主任给李剑峰和金哥到了杯绿茶,李剑峰帮赵主任点起烟,在烟雾缭绕中金哥先将李剑峰的事向赵主任简单的作了介绍,问道:“老哥哥,我这个兄弟家里拆迁,拆迁办和建设局那般忽怂欺我兄弟是乡下人,昨天建设局送了个行政裁决答辩通知,你知道下一步我兄弟应该怎么做吗?怎么应这件事?你帮他分析、分析
赵主任听金哥说完,喝了口茶说道:“这个行政裁决答辩通知是行政裁决前走的个程序,但真正要将你裁决是要开听证会的,市委6套班子都有人参加,到时你和他们说清楚你的要求就行了,你有营业执照,在家经营生意10多年,或多或少会对你有个说法的。”
听他说完,李剑峰问道:“如果他们不举行听证就将我裁决了,到时我怎么办呢?”
赵主任说:“不会的,肯定要开听证会的,几年前我在那儿遇到这些事,材料都是我整,程序就是这样走的。”
李剑峰对他说道:“这个答辩书我不会写呢,不知道怎么写,围绕什么理由写?”赵主任听李剑峰说后,从抽屉里拿了张纸,立了几个题目,让李剑峰围绕他写的题目写答辩。
      在赵主任家聊了一个多小时,李剑峰和金哥告辞,分手时金哥对李剑峰说,下次有什么事你自己来,反正你也认识这地方了
     李剑峰说:“好的,谢谢金哥帮我引见赵主任,大恩不言谢,后会有期。”
    第二天吃过早饭李剑峰开始在网上遛达,找怎么写裁决答辩的范本,找来找去也没找到个合适的,没找到个和自己有相似遭遇的裁决答辩,东拼西凑的找了几段结合这一段时间的遭遇,终于将个裁决答辩写好,经过N遍整理后又送去给赵主任看,请他修改好后再送去给赵大哥哥看,最终才将个答辩整好了,全文如下:
答辩人:李剑峰,男,44岁,汉族,住江东市和平村106室
被答辩人:江东市海天娱乐城,法人代表不详,地址,不详。
事由:
    请求江东市建设局驳回被答辩人答辩人的行政裁决申请。
事实和理由:
      我因江东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裁决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所持有的拆迁许可证[2008]06号是否有效?答辩人持怀疑态度,现答辩人强烈要求主管部门让被答辩人出具六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以证明其拆迁许可程序的合法性。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六、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二、被答辩人答辩人的房屋评估价值缺泛透明度,从开始到现在,答辩人的房屋是谁来评估?对答辩人房屋价值的评估依据在哪里?作为当事人的答辩人一概不知,所谓的合法评估从何而来?被答辩人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纯系被答辩人单方面委托所至,答辩人对此毫不知情,且此评估机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评估机构,所以答辩人有理由怀疑此评估公司的中立性,有理由怀疑此内容的真实性,有理由怀疑其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正常,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单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违反了法律规定,其评估结论难以使人信服,此报告不能做为听证裁决的依据。
      三、答辩人的住房实为“住改非”商业用房,理应商业用房进行评估补偿。多年来,答辩人的房屋一直处于经营状态,且答辩人持有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文件,在拆迁补偿时理应按商业用房进行合理补偿。“实事求是”历来是中国共产党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被答辩人无视答辩人房屋一直用于经营的客观事实,片面强调房产证上的登记,这种做法极为不妥,其行为损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在家经营生意已13年有余,证照其全按章纳税,每年上缴4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使用税300多元,且有据可查.根据苏中市六十七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五款第二项规定:“房屋拆迁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下列因素:同确定区位基准地价,经政府批准后每年公布。(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用途为准。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已持续营业一年以上的住宅房屋,应当根据其工商登记、经营现状、经营年限、纳税等情况,参照经营用房评估,并按经营年限适当进行补偿。参照经营用房评估的住宅房屋,以实际用于经营的自然间计算经营面积,经营与日常生活共用同一自然间的,以该自然间一半的面积参照经营用房评估。”这是政府文件,你们怎么可以不执行,真是权大于法了。
      四、拆迁公司工作人员从来没有坐下来和答辩人认真商谈过一次拆迁的事。
      五、以上事实证明答辩人“住改非”营业用房,而非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说的门口搭建用房是营业房之说,答辩人要求在同地段产权置换与安置,难道答辩人的合理、合法要求有错吗?
      六、关于在新华路安排邮亭供我户用于经营生意接待之用住宅用房自行解决,这一安置方案乃公安局方指导提出的方案,而非答辩人的无理要求。方指导的这个方案说出来后答辩人认为可以接受,当时感谢的话我们夫妇不知向他说了多少呢。现在这个方案竟变成是我们向政府提出的无理要求,请问建设局领导,你们的良心何在?
      七、对于被答辩人答辩人不配合拆迁之说,纯属一家之言,自622日拆迁公司旗下的外地人野蛮拆房,将答辩人爱人吓晕近5分钟,在答辩人的多次强烈要求下,于当日2点左右去人民医院检查,经拍片诊断,医生确诊为过度惊吓导致二尖瓣供血不足引起昏迷,医生讲,答辩人爱人需要静养半年左右身体才可能恢复。事后一个月左右,拆迁公司再没有来人和答辩人谈过拆迁补偿的事,在718日晚8点左右,规划局执法大队的人在答辩人家门口殴打我爱人,致使答辩人爱人住院治疗花费几千元。三天后,也就是722日答辩人去信访局上访黄开明市长让建设局张局长负责答辩人的拆迁事宜,让公安局负责彻查答辩人爱人被打的事。
    可是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市政府和建设局没有给答辩人任何解释和答复。既然现在建设局要对答辩人执行行政裁决,那就请局领导将上述事先给答辩人一个交待和答复吧。
      八、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答辩人是位于江东市和平路106室房屋合法权利人,持有房产证。答辩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且答辩人的房屋有两项用途,不但用于住家也用于经营,是其全家生活的唯一经济来源体,是答辩人全家赖以生存的基石。
      现在被答辩人在此开发娱乐城,只要你们将答辩人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搞好,答辩人没有意见,而现在被答辩人没有将答辩人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解决,没有将答辩人爱人吓得犯病的事情解决,无视答辩人房屋的另一用途,也未解决答辩人今后的生存问题,也就是说虽然答辩人的房屋被拆迁后可以获得新的住房,甚至比原先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但答辩人却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也就是说我成了“一朝住新房,全家皆断粮”的“讨饭族”了。
      答辩人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义务支持国家建设,答辩人也愿意为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答辩人也非常欣喜的看到我们的城市通过旧城改造达到焕然一新的景象。但是,答辩人认为房屋拆迁必须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保证被拆迁户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给予被拆迁户足额补偿的前提下进行,答辩人愿意在足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被答辩人拿出合理安置方案的基础上将此事配合政府部门解决。
      综上所述,请求江东市建设局驳回被答辩人的申请。
      
        此致
  江东市建设局                        
                                                                                                                            答辩人:李剑峰
                                                                                                                           2008年11月21日
      第二天早上李剑峰去后面邮局将这封答辩书寄给了建设局,自从寄出了这份答辩后,再没有人往李剑峰门前跑过,拆迁办的史得来和黄世仁两位主任也没有再到李剑峰家里来过,其他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和社区领导也没有到李剑峰家里来过,李剑峰好像被他们又一次遗忘了一样,2008年即将过去,还有1个多月过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                       
    2008年 11月22日早上5点,李剑峰接到嫁在林家村的四姐电话,说邻居晚上酒喝多了将他们家的防盗门砸坏了,将姐夫也打了,打电话向派出所报案没有用,说打伤李剑峰姐夫的那人弟弟就在派出所工作,报警了派出所也没有出警。
      李剑峰接到电话就去了苏中市的林家村,到那儿看到姐夫躺在床上哼哼吱吱的,坏了的门碎玻璃散了一地,到处是垃圾,李剑峰四姐对他说:“我们打了苏中市电视台热线电话,有个记者说来呢,可能一会儿就到了,兄弟你晓得的,我和你姐夫又不会说什么话,所以打电话让你过来,等记者来了你和他们说。”过了一个多小时,有一辆轿车停在了李剑峰四姐门口,车上下来个20多岁的年轻人,自我介绍,说他是苏中电视台的生活频道的记者,接到电话就赶来了,李剑峰将姐夫无故被邻里打了的事向记者学说了一遍,记者将现场拍了,说去找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记者临走时,李剑峰问记者要了电话号码,知道这位记者姓赵。
      在四姐家两天,帮四姐将这个邻里纠纷问题妥善解决后,24日下午1点多钟,李剑峰接到爱人电话,说建设局有人往他家又送了个东西,是个什么调解会通知,下午李剑峰急急忙忙的回到了家,到家茶也没顾上喝一口,赶快让爱人将送的个什么调解会通知拿来看,全文如下:
江东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行政调解会通知:
      海天不夜城地段李剑峰户于2008年11月25日下午2.30时在市建设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调解。
    参加调解会的有建设局领导,社区代表,请李剑峰户准时出席。
                         江东市建设局(盖章)
                           2008年11月20日
      看到了这个通知,李剑峰心里五味杂陈,心里对建设局这般人是骂不出来的骂哎,20号送来个要求我写答辩申请和通知,24日又送来了这个调解会通知,真是不给百姓活路啊,明天这个谈判怎么谈?李剑峰心里没有底,楼上的邻居补得最多的也就40多万,听邻居说那个502补偿是最高的,但是这个502是道儿上出生,平常10个8个人近不了他的身,同时这人啊平常就好斗,虽说李剑峰比他多30多个平方的自建房,在家里营业10多年,可拆迁办不可能给李剑峰补偿这么多啊。晚上,李剑峰和爱人商量,如果最终拆迁办给个53至54万,实在不行给个50万就走人,算了,不高兴再在这样拖下去了,吃过晚饭李剑峰对爱人说,明天去谈判还是约二个朋友一起去比较好。
爱人说,约谁呢?李剑峰对爱人说,还是请金哥一起去吧,他是老江东市人,人际关系平常也不错,到时帮我们拿个主什么的应该还行。另外将我们那个小妹红儿(干妹妹)也约去吧,多个人多壮个胆,说完,李剑峰就给金哥打了个电话,回头又打了个电话给了红儿,他们俩都答应明天去建设局陪李剑峰两口子和建设局谈判。
      第二天吃过饭李剑峰先去金哥的那位大哥家转了下,那位大哥叮嘱李剑峰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如果谈得差不多就见好就收,一旦要被裁决了,就不得过身了(后悔就晚了)。提的要求尽量靠谱,不要狮子大开口,李剑峰谢谢他的提醒,告辞后在建设局门口等来了金哥和红儿妹妹,下午两点半,裁决前的调解会准时召开,李剑峰夫妇看看围坐在腰圆桌四周的那些所谓领导,听他们介绍后知道,有建设局拆管科的科长,副科长,法制科科长、书记员、社区书记、主任,公安局一位股长,叫什么的记不清了,拆迁办那位黄子仁主任也来了。
      在开会前李剑峰将打印的答辩状给与会的领导每人发了一份,建设局法制办办事员宣布协调会开始,首先是拆迁办的黄子仁开始陈述和李剑峰谈不拢补偿安置的事实理由及最终的安置方案,黄子世仁说道:“李剑峰应从大局出发,以人为本,尽快将协议签了,不要一个人在这儿拖大家的后腿。”黄继续说道:“对李剑峰户的安置方案合情、合理、合法,李剑峰的房子有产权的只有78个平方,可以按照拆迁补偿条例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没有产权的自建房30多个平方左右,只能按重置价给予补偿,对李剑峰拆迁房屋内领取营业执照在家经营门前院落自建房一事,李剑峰要的补偿不合理,不合法,因为李剑峰一直说在其待拆迁房屋里经营生意,因自建房属于违章搭建,所以对李剑峰的补偿不存在营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因为自建房本身就属违章搭建,既然是违章搭建,就不存在合理补偿之说,李剑峰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呢,根据评估报告李剑峰78平方的合法产权房屋以每平方3600元计算,总计人民币280800元,加上提前搬迁奖,其实李剑峰已享受不到提前搬迁奖待遇了,但从以人为本的目的出发,这个提前搬迁奖,我们还是算给你,黄子仁说道,加上搬迁补贴,加上你的房屋用于经营的住改非补偿,以你房屋产权的一半40平方计算,以每平方以800元的最高补偿给你3200元。”低下头,黄子仁再说道:“我算算。”打开计算器,一会儿黄子仁抬起头说道,所有补贴加起来不到38万。至于产权调换,我们在江东市橡子巷给他物色了一幢房屋,有产权的46.8平方,无产权的自建房65平方,合计118平方左右,李剑峰找清房屋差价后方可进宅。”
      黄子仁讲好了,主持会议的拆管科副长说道:“李剑峰,你谈谈你的想法和要求。”
李剑峰横了黄子仁一眼,开始陈述,李剑峰先将写的答辩状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历数建设局和拆迁办违法裁决程序,并要求拆迁办当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一会儿建设局拆管科科长将复印件的拆迁许可证拿来给李剑峰看,李剑峰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当时李剑峰虽说看到了房屋拆迁许可证,但不知道这个房屋拆迁许可证程序哪里不合法)——就这样先蒙着吧,李剑峰说道:“正因为我知道要把握这次机会,所以我必须要问你们要拆迁的五项法定文件,如果没有这五项法定文件,你们的拆迁主体就不合法。”  
李剑峰再次说道:“我的要求很简单,在原地段给我置换78平方的住宅,我原来在一层,你还给我置换在一楼,原来房屋朝南,你们还安排个朝南的房子给我,我这要求不过份吧?我的自建房可以给我货币补偿,另外在新华路上找个小房子让我用于营业过渡,不找个小房子给我过渡,你们让我住到小巷子里去喝西北风啊?如果你不给我这样安置,那你们也可以直接给我55万,我走人就行。”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11-10-23 10: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一个旅馆老板姓夏,真巧

6月18日,弱者希望能得到强者的屁护,对于每一个刚涉足拆迁的人来说都希望着奇迹的出现
发表于 2011-10-23 12: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就是姓夏,,,不是在说我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13: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江雪 发表于 2011-10-23 10:12
我们这里一个旅馆老板姓夏,真巧

6月18日,弱者希望能得到强者的屁护,对于每一个刚涉足拆迁的人来说都希 ...

是啊,那时寄希望得到政府帮助的帮助是唯一心愿。

可是,事不随人愿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13: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日寒阳 发表于 2011-10-23 12:56
本人就是姓夏,,,不是在说我吧

谁让你们这个夏姓是大姓呢,只要你不对号入住就好了,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13: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江雪 发表于 2011-10-23 10:12
我们这里一个旅馆老板姓夏,真巧

6月18日,弱者希望能得到强者的屁护,对于每一个刚涉足拆迁的人来说都希 ...

那就让你们那儿的这位夏老板好好来看看他本家的故事
发表于 2011-10-23 14: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战斗 发表于 2011-10-23 13:43
那就让你们那儿的这位夏老板好好来看看他本家的故事

我们这儿的夏老板房屋面积不少,也算老店,沿街标准门面,可补偿上说了旅馆做住房补偿,二层以上无论是何用途均做住房补偿。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14: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江雪 发表于 2011-10-23 14:03
我们这儿的夏老板房屋面积不少,也算老店,沿街标准门面,可补偿上说了旅馆做住房补偿,二层以上无论是何 ...

新条例,老条例中都有规定,住宅房改为营业用房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一年以上的,在拆迁时,都按营业用房进行补偿。

注:住宅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房屋,在拆迁条例中简称为“住改非”房屋。
发表于 2011-10-23 14: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的是6月拆迁通告上的墻,今天是10月23号,再有2天我的行政复议就三个月了!这几个月过的呀,真叫它妈一个痛苦!。
发表于 2011-10-24 07: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书茶 发表于 2011-10-23 14:40
呵呵,我的是6月拆迁通告上的墻,今天是10月23号,再有2天我的行政复议就三个月了!这几个月过的呀,真叫它 ...

你认为过得煎熬,对手过得也不舒服,你用比较法给自己定位,当知不一般。
发表于 2011-10-24 08: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之约 发表于 2011-10-24 07:53
你认为过得煎熬,对手过得也不舒服,你用比较法给自己定位,当知不一般。

呵呵、比较法、谢师傅指点。
发表于 2011-10-24 09: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精辟,师傅就是师傅,境界不一样,想的方法不寻常。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15: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凌红妹 发表于 2011-10-24 09:28
精辟,师傅就是师傅,境界不一样,想的方法不寻常。

不同的想法才有不同的结果。
发表于 2011-10-26 22: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不息 战斗不止
发表于 2011-10-27 08: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州狙击手 发表于 2011-10-26 22:42
生命不息 战斗不止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你会看到一个弱势P民,是怎么由一位法盲成长为维权斗士的,一起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14: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州狙击手 发表于 2011-10-26 22:42
生命不息 战斗不止

是的,战斗不息,生命不止!

问好朋友
发表于 2012-2-21 23: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17: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酒黄昏 发表于 2012-2-21 23:01
这个桥段对住改非的人警示意意很大!

是的,不知道有多少英雄豪杰都栽在这个时段里。
发表于 2012-3-9 12: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日寒阳 发表于 2011-10-23 12:56
本人就是姓夏,,,不是在说我吧

就是说你的,
发表于 2012-3-10 03: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4-4 20: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战斗 发表于 2011-10-23 14:20
新条例,老条例中都有规定,住宅房改为营业用房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一年以上的,在拆迁时,都按营业用房 ...

请问,我母亲在农村自己家开的小店,有营业执照,可以安置店面房吗?
发表于 2012-5-9 13: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书茶 发表于 2011-10-23 14:40
呵呵,我的是6月拆迁通告上的墻,今天是10月23号,再有2天我的行政复议就三个月了!这几个月过的呀,真叫它 ...

我现在是行政复议第12天,心情和你当时是一样的。您维权成功了吗?
发表于 2012-5-9 13: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的要向你好好学习!希望能得到您的指点。焦急的被拆迁者。
发表于 2012-7-22 14: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在煎熬!很真实!
发表于 2012-7-27 01: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办的是一群流氓。
发表于 2012-12-19 12: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之约 发表于 2011-10-24 07:53
你认为过得煎熬,对手过得也不舒服,你用比较法给自己定位,当知不一般。

你所讲述当地的拆迁种种手段,我们武汉人也领教过,当然大部分人和夏老板一样的结局。被欺诈走了还感到万幸。这就是ZF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作战的做法,被拆迁户就是靶子。
发表于 2012-12-19 16: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珍珍 发表于 2012-12-19 12:00
你所讲述当地的拆迁种种手段,我们武汉人也领教过,当然大部分人和夏老板一样的结局。被欺诈走了还感到万 ...

因为他们是内行,我们是外行。
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外行人永远赚不到内行人的钱。
而内行人永远可以赚到外行人的钱。

被拆迁户想要维权成功,首先要将自己先变成内行人。那怎么将自己变成内行人呢?我告诉你啊,在我们论坛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几天或十多天法律知识和一些被拆迁户的维权日记,你就会由一个纯外行人慢慢转变成内行人了。

然后,你就有胆气去和动迁部门叫板了,你就可以去给权贵们普法了。
发表于 2012-12-20 23: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挟持,欺骗,不法拆迁手段。
发表于 2013-1-10 22: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拆迁中真是步步惊心啊!长见识了!
发表于 2013-3-29 18: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百姓真实无奈。拆迁人为了对法我们真是绞尽脑汁了!愤怒
发表于 2013-4-15 22: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像季老师说的一样,我们在煎熬,他们的日了也是不好过的,
发表于 2013-5-10 18: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样的手段都有,学习了
发表于 2013-12-23 23: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办不会进行公平拆迁的,他们首先是考虑被拆迁户有什么软肋可抓,说得最多的就是只管拆不管迁
发表于 2014-1-8 16: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动出击是正确的,总得让他们有所行动,仅凭能有勇气给领导写信来说,楼主已经算个合格的钉子户了,当然了是合法合理合情诉求的钉子户。不去实体上访也是正确的,那是活苦哦,说不定被强制接回欺负。
发表于 2014-1-8 16: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战斗 发表于 2011-10-23 14:20
新条例,老条例中都有规定,住宅房改为营业用房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一年以上的,在拆迁时,都按营业用房 ...

你们幸福啊有条例保护你们,可是农民就辛苦了,集体土地他们先怎么搞就怎么搞,都是农民房子没有国家出台条例。农民的土地法就是乡政府那里的废纸,农民闹上天,也难得有记者去看看,或者有什么影响,城市里面还是政府多少顾忌的。
发表于 2014-1-8 17: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战斗 发表于 2011-10-23 13:41
是啊,那时寄希望得到政府帮助的帮助是唯一心愿。

可是,事不随人愿啊......

政府也是要靠你自己的力量来争取的,等价交换的原则,无论是干部家庭,还是钉子户,还是其他上访户,都靠自己,政府永远不会主动发善心来帮助你,多给点合理补偿。
发表于 2014-1-8 17: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之约 发表于 2012-12-19 16:10
因为他们是内行,我们是外行。
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外行人永远赚不到内行人的钱。
而内行人永远可以赚 ...

这个论坛可是应该好好表扬一番啊,我是来晚了家里都拆了差不多
发表于 2014-3-28 17: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专找你叉子!
发表于 2014-7-1 12: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过得煎熬,对手过得也不舒服,你用比较法给自己定位,当知不一般。
发表于 2014-7-1 12: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过得煎熬,对手过得也不舒服,你用比较法给自己定位,当知不一般。
发表于 2015-9-9 09: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有看头了,期待……
发表于 2015-9-11 21: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想依法维权,必须自己遵守法律。否则会有小鞋穿的。
发表于 2015-9-11 22: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阴的除了把我家砸了一个洞而外,其他暂时还没有
发表于 2015-10-15 10: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时期非常对待,不了解的人千万不能胡说,许多人失败在大意上,我们干啥要三思而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Q群205620600(一)51171756(休闲)|草根家园 ( 苏ICP备13047942号-1 )

GMT+8, 2024-5-15 07:15 , Processed in 0.042968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