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68|回复: 1

宁河强拆副县长靳宁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11 12: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诗书茶 于 2011-10-11 12:13 编辑

"拆不了你,我就不当这个县长了"
"强拆了步行街是违法,但违法也要拆,先拆了,你随便告,告赢了政府赔你"
这话是天津宁河县副县长靳宁生所说。也许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出一个地方父母官说这种话的语气,也许"拆不了你"这句话从一个普通百姓嘴里说出来,我们不会在意也不会记住,更也许一个真正清正廉明、执政为民的地方官不会对一个百姓说"拆了你",还是信誓旦旦的说。但现实没有也许,这些都确确实实的发生了,且发生的让人忘都忘不了,多年都没法释怀。
【靳宁生与宁河步行街拆迁事件】
天津宁河县政府于1999年2月12日,通过了对芦台步行街建造大世界商城的方案,并于2001年5月9日予以确定立项。
宁河县土地局于2009年5月28日,在依法取得土地转让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在土地所有权期限未到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土地转让给县里内定的一个开发商,并四次私下单方评估:第一次评估价360万,第二次600万,第三次800万,第四次1520万。同一块土地转让两次,同一块土地私下单方评估四次。后来几经协商不成,政府部门便采取了强制措施。首先是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芦台步行街违法拆迁以前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对宁河县芦台步行街所有商户进行干扰、捣乱、威胁、恐吓。2009年7月31日,在该步行街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宁河县副县长靳宁生带队,率领几百个全副武装的执法人员,并雇佣当地的黑社会数人,对步行街进行了强制拆迁。仅经过8个小时,步行街就变成一堆废墟。原来的商品、暖气片、锅炉烟囱、毛地毯及各种钢材等私有物品,被洗劫一空,致使物品主人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事件受害人的经济及精神损失至今尚未得到当地政府的赔偿,受害人多次到各个部门协调协商讨个公道,如今却是石沉大海。副县长依然是副县长,"拆了你"依然似噩梦般常让人想起,赔偿依然未曾到位……
【靳宁生"拆了你"的背后】
看完事件经过以后,相信大家会有很多疑问。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然而,副县长靳宁生为何敢如此毫无顾忌的说"拆不了你,我就不当这个县长了",而且还"强拆了步行街是违法,但违法也要拆,先拆了,你随便告,告赢了政府赔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其中的必然有着一种或者多种利益的驱使,才可以让一个地方官、副县长如此不计后果,冒天下之不韪。
宁河县副县长带领属下相关人等明目张胆抢夺百姓私有物品,而对国家法律---《物权法》,《土地管理法》视若无物。原因何在?利益驱动!县长有县长的政绩利益驱使,参与强拆的人有经济利益的驱使。这就是"拆迁背后的利润"。所以,副县长靳宁生说"拆不了你,我就不当这个县长了",这句话里可能有两层含义:其一,如果拆不了你,完不成任务,我就要丢了这个乌纱帽了;其二,我如果连你都拆不了,我还不如别干这个县长了。如果仅仅是第一层意思的话,那我们倒不如可怜一下这位副县长,他也有无奈啊!如果再加上第二层意思,那他背后就必然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但是后来这位副县长还说"强拆了步行街是违法,但违法也要拆,先拆了,你随便告,告赢了政府赔你"。这说明了什么?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背后还有一系列的利害关系吧?
【媒体评论】
针对这几年各地发生的许多强制、暴力拆迁事件,许多媒体都有报道、评论和分析。其中一些评论很让人深思。下面是《人民日报》的人民时评上发表发表的一个评论,在其中有这样两段文字。
征地拆迁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些地方的拆迁之所以成为"火药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群众工作不到位,方法简单,甚至以强迫、威胁等方式对待被拆迁群众,致使矛盾不断激化。其实天津宁河拆迁事件中,不仅副县长靳宁生的所作所为,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和袒护也引发了老百姓的极度不满。在拆迁过程中,倘若政府自己都不遵守法律,又如何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表达诉求?我觉得人民时评上的这句话可以说问得非常非常重。倘若连个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又如何取信于民?

发表于 2011-10-11 1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倘若连个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又如何取信于民?”问得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Q群205620600(一)51171756(休闲)|草根家园 ( 苏ICP备13047942号-1 )

GMT+8, 2024-5-17 10:30 , Processed in 0.02449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