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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丁家寨村干部诈骗贪污,致农民居房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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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 12: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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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刘洋,受害人家属的女儿,湖北省麻城市闫家河镇人。以下事件受害人是我的父母,请大家帮忙转发,不求点赞,只为能将这些欺诈鱼肉百姓,官官相互的恶行公布于众,还社会一个安定,还我们一个公道。

   一,案件事实;我父亲于2014年7月18日向丁家寨的村主任丁如信了解其购买了位于枣林桥头东距河边,南面大道,西面于夏文安屋后沿,北靠山沿,面积合计320.4平方米的一块宅地基用于建房的事宜,再被告知土地无争议、手续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证件能办下来的情况下,向丁如信支付了现金人民币7.2万元;在最后确定买地之前,再三跟村主任确认能否购买?该地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证件是否能办下来?能不能盖房?丁如信向我出示了1980年元月18日多人签订的《关于征收办猪场土地协议书》、闫河供销社(枣林支店)宗地图以及有丁俊东于2015年6月25日签字的《承诺书》,被告知可以购买该宅基地新建房屋,并称手续证件很快就会办下来,建设房屋没有问题。我父亲才买下了这块土地。总计花了40万左右建成房屋。
   但是2015年11月3日,我们家在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强制拆除的通知的情况下,房子突然被拆除,在强拆现场通过相关的镇政府的领导才被得知,购买的这块地不是村里的,村里没有使用权,也没有权利买卖,村干部却隐瞒该土地的性质,把土地卖给了我,最后也发现村干部并没有上交土地款,而是四个人把钱给贪墨了,并进一步导致我们家的巨大损失。因此,特做如下叙述:

一、我父亲是基于对村干部的信任才购买地皮、新建房屋的,村干部非法确认土地能够被我合法用于新建房屋,且为了隐瞒真相,一再告知可以放心建房相关手续证件很快就办下来,这才在村干部的怂恿下花费毕生心血新建房屋,但村干部通过捏造事实、虚假承诺致使我的房屋最终被强制拆。这一损失我理应找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村干部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8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另外该村干部私自收取并贪墨我支付的7.2万元并据为己有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而相关部门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突然强制拆除我的房屋,也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即便我的房屋是违建,在我购买地皮时居然无人提示,在新建房屋过程中,城建办的来找过两次,但是因为村里一直想瞒着土地性质这件事,一直也没有给我透底,所以在城建找过来的时候也只是让先停一段时间,但是在十一国庆的时候又建议我们家赶紧加工建起来,我就听从村干部的话继续开始建造了,到这个时候村干部还不告知我们关于这块土地的性质,直至建好房屋之后就立即拆除,这是什么样的心态?事后却又否认这一情况。在拆除前,既不通知我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也不通知我拿出房屋里面的东西以降低自己的损失,就突然拆除我的房屋,在拆除过程中,也不履行任何关于强制拆除的法定义务,造成我的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

三、事件发生后我们曾到当地的派出所,法院,检察院举报,报案,但是当地派出所直接拒绝我们的案情,连报警都没有受理,就更谈不上立案了。为此我们把这次事件检举揭发信邮寄于同年的4月12日邮寄到纪委,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同时我们也在麻城市信访网站上面提交投诉成功。信件如石沉大海,但是庆幸的是网上还是有所成效的。因为好歹还有一些进度说明。

四、检举没有下文了之后我们又找了律师,准备起诉这4人,结果律师收取费用了之后不仅不愿意按照我们当事人的要求来起诉4位村干部,反而还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跟我们签订了一份半无效协议。当时是在律师的调节下我们签订的那个协议是说爸这块土地也算到赔偿了里面,另外在赔偿我们8万多的补偿款。因为后来我们得知这个协议中的土地的规划手续和建房等相关手续是办不下来的,等同于无。所以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无效协议,因此就起诉了这4个人。在看律师说不通的情况下,我们又另外聘请了一位律师,终于顺利的提交了起诉申请。传票通知我们10月10号开庭,当时开庭前一天,律师通知我们开庭延期,但是我们就很纳闷,所以就打了法院的电话问,连工作人员都说既然是已经确定的开庭时间,一般都是不会更改的。我们不明白明明已经确定好的开庭时间,怎么会突然取消并延期,也没有告知具体的开庭时间,这一延期就延到了12月份,在我父母亲都没有参与的开庭审理中,我们的案件的判决就已经下来了,法院不仅没有追究村干部的任何责任,反而还因为我们起诉了这4个人,说我们违反了当时签订的协议,违反了合同法,要求我们赔偿对方5万元。在我们家的损失一点都没有挽回的情况下还要我们反过来赔偿给对方。我想问,法院的公正性呢?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房子被强拆?如果当初在购买土地的时候告知这块土地规划手续和建房等相关手续都办不下来,我们还会买这块土地吗?还会因为建房而导致强拆吗?说什么卖给我们的时候就已经告知了现在办不了证件,难道我花那么多钱就为了它放在那里好看是吗?是什么原因让我们放弃当初签订的协议?还不是因为这块土地性质不明确,手续办不下来才申请起诉的。难道要我们拿着一块不属于我们家而且随时都会被流拍的土地摆在那里当空气玩吗?难道我们是有钱任性吗?

五、在后面的维权过程中,我们走的相当艰难,在大量事实与铁证面前,4个村干部仗着天高皇帝远不但不解决,反而动用权利、关系,压倒我们这个手持所有合法证据的!我有理无处说!有怨无处申!请大家为我这个弱者讨回公道!让我在黑暗中海可以看到希望!本人保证上述所说的一切句句属实,绝无谎言!


























 楼主| 发表于 2017-8-9 18: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沁雪晨潇 于 2017-8-9 18:26 编辑

家人通过亲戚介绍的律师,我爸妈都没有参加一审就直接下来结果,现在申请二审,该怎么办,求各位大神支招,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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