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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纪实长篇连载《风雨拆迁维权路》 之一个人的战斗(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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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3 16: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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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纪实长篇连载《风雨拆迁维权路》之一个人的战斗
二十二
四、拆迁许可所批准的用地范围南至江东大酒店,北至粮食局,西至新华路,东至新华河地块,具此建设项目是海天娱乐城,而这一建设项目的具体使用土地,已超过土地法所规定的五公倾以上,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审判长:五公倾以上。
原告:是五公倾以上。
原告:且规划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东市海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不符合申请发放拆迁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审判长:现在被告对原告的诉求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第三人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时,已提供了金融部门出具的存款资金证明三份,因被告在发放拆迁许可证时只进行形式审查,被告无权也不需要对第三人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第三人提供的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是南到江东大酒店路,北到粮食局,西至新华中路,东至新华河,并有国土部门提供的相关文件,至于第三人提供的国土部出具的文件,它的真与假,或者伪造的不是我们审查的范围。
审判长:向被告请教一个问题,第三人向你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你只需进行形式检查,而不需要进行实质核查就可以向其发证,是吗?此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被告:不需要解释。
原告:对第三人向被告提供拆迁申请必须的五项文件提出质疑。
郑叶秋:原告,简单的讲,你要是对用地批文有意见,可以告用地批文,对规划许可有意见,可以告规划,拆迁的案件和其它案件不一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有规定,你如果对拆迁项目有意见是要另行诉讼。
原告:我晓得
郑叶秋:你考虑下。
刘伟:你如果对规划许可有疑问,你可以告规划局。
原告:我还没进行陈述。
原告:我想请问法官,在第三人向被告审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根据国务院规定,他必须要提供五项文件与证明,他才可以领取拆迁许可,他五项证明不全,他怎么可以发放拆迁许可证呢?
郑叶秋:你对项目批文格有意见?
原告:没得意见。
郑叶秋:对土地批文格有意见,如果有意见,就要告国土局,如果你对国土有意见,就要告国土。
原告:我今天告他的是拆迁许可不合法。
郑叶秋:如果告许可的话,对相关批文合法性就不好质疑,不然审了半天,还不知道主题是什么。
原告:第三人必须向被告出示合法的五项文件跟许可,才可以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郑叶秋:江东市建设局,他对五项批文只进行形式检查,你要审查什么?你要认为他真的假的,至于他批文的合法不合法他不审查。
原告:这句话格有问题?
郑叶秋:有问题的话,你清格在头绪,如果这批文国土局没得权利管,只要是国土局提供的,被告就认为是合法。
原告:我只告他的许可不合法。
郑叶秋:你只告他的许可,那么我跟你讲,对于项目五个批文合法性法庭不进行审理。
审判长:下面被告就房屋许可证是否合法发表举证意见。
被告:就第三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第一份,江东发改委,江发改核[2008]15号,这份证据主要是证明第三人申请建设海天娱乐城的项目已经过批准,第二份证据,江东市规划局《建设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证明第三人的用地已获得规划部门许可。第三份证据, 银行出据的存款证明,是农行,建设、交通银行,证明第三人在三处银行已存储了用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存款。第四份,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证明第三人有拆迁计划和方案。以上就是第三人向被告出具的领取拆迁许可的五项法定材料证明。
审判长:针对被告第一组材料,下面原告开始质证。
原告:第一个就是关于江东市发改委发放的文件,江发改核[2008]15号,这份文件的真假没有异议,但是,重要的是有一点,海天娱乐城这个项目,没有年度拆迁计划,也就是江东市人民政府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提交的2008年年度拆迁计划中,没有海天娱乐城年度拆迁计划这个项目,焦点问题是没有年度拆迁计划的拆迁计划是不可以发放拆迁许可证的,相关法律有说明,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关于规划局发放的这个文件的真假无异议,但是,第三人在2008年4月15日向被告江东市建设局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他没有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拥有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第三人不具备领取拆迁许可证的资格,因为第三人的发证日期是2008年7月10日,第三人的拆迁许可证领取的日期是2008年5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第二条,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先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可以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没有建设用地许可证,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无效的。刚才被告所陈述的,他对于第三人(被审判长打断)。
审判长:刚才你说的是先有规划许可证才可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原告:是的,被告诉称,被告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只进行形式检查,被告不需要对第三人提供的批准文件进行实质性检查,被告的辩解根本没有法律依据。第三个是,被告提供第三人出示的是江东市国土资源局的挂牌证明,此挂牌证明是2008年4月24日,后面附的这份土地证明,土地证明的真假我不提争议,但是有一点他的发证日期是2008年3月7日,对这份文件的质疑呢,以后我可能会对江东市人民政府出让土地行为提起诉讼,这份证明在第三人没有获得粮食厂地段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江东市人民政府就给他发放了土地使用证明,这有违国务院的46号文件精神,直接给开发商供应土地,关于第四点,被告所提供的银行存款证明,这三份存款证明只能证明第三人在三处不同的银行存入了资金,而不能证明其资金是用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因为海天娱乐城若大的工程,他需要资金周转。这三份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中没有银行注明的此存款是用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证明及专款专用,没有这几个字。所以呢,被告在给第三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在第三人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被审判长打断)。
审判长:被告,江东市国土局于2008年3月7日为第三人发放土地证时,这片土地上还有人居住吗?
被告:应该是有吧
审判长:那么既然有人居住,土地使用权证还在居住人手中,你们这张土地证是怎么办理来的?
被告:无可回答
被告:关于原告所述的规划许可证,我们有规划部门出据的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明,这里还有一张是整个海天娱乐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法庭提供)。
审判长:被告你这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什么时候领取的?
被告:这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2009年3月15日领取的
审判长:被告为什么早不向法庭提供?到现在才向法庭提供,你现在向法庭提供的这张规划许可证是算为证据呢?还是先前向法庭提供算为证据呢?
原告:抗议,被告现在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已过了举证期,不能做为证据。
审判长:原告,我没有要你对这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表质证意见,其肯定不能作为证据了。
审判长:原告,被告今天出具的规划证明可以做为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证明吗?
原告:不可以,被告刚才所说的,规划局的红线图及规划部门出具的办理拆迁许可证明,因为在被告向法庭和原告出示的证据中没有看到这份证据,所以此证据应是无效证据。
审判长:原告你在2008年拆迁时没有看到这份2009年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原告:是的,再有呢就是这个红线图不可以代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可以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被告:第二份证据是第三人出具的安置方案及建设规划,江东市建设局的公告和江东市人民政府向省建设厅,省发改委上报的年度拆迁计划,这两个文件呢,说明江东市人民政府姜政发[2008]34号文件向省上报的第一个拆迁计划就是海天娱乐城计划,包括海天娱乐城的拆迁计划。
审判长:原告现在对被告的第二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原告:被告刚才所举证的第一组证据中有一个最重要的细节被被告刚才忽略了,第一组证据中的国有土地批准文件,被告并没有做出适当解释,现在再说第二个,第一个是第三人提供的申请呢,原告没有异议,他的项目呢江东大道以南,新华中路以东,新华河以西,粮食局以北,总户数是420户,房屋总建筑面积是9500平方米,其中非住宅用户37户,单位10个,住宅280户,这个没得疑议,对申请没有疑议,关于他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存根,也没有异议,但是其中有个什么呢,这个拆迁计划跟其它批文没有说明,这两个格子是空白,没有说明。第三,关于江东市建设局房屋拆迁公告,对于这个文件的真假没有异议。第四,关于被告诉称第三人提供的土地证,刚才被告诉称,原告目前居住的土地,已被第三人合法征用,那么呢,原先要问被告,你的土地证上显示的是29906平方,约20多亩,而整个海天娱乐城的建设是131亩,从被告的第一组证据中提供的土地用地证明12596平方米,约17亩左右,两份土地证相加的亩数,还不足45亩。综上,原告目前所居住地段还不是第三人的拆迁范围,原告还不是被告所说的被拆迁人。
审判长:原告,你是说两块土地加起来的面积里不包括你居住的地方
原告:被告提供的江苏省发改委文件,这份文件是省发改委、建设厅向淮安、扬州、启东十二个县市2008年的房屋拆迁计划,可以说在这份计划里没有江东市,没有苏中市的房屋拆迁计划,不能说明被告提交的这些文件已经过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同意的批准文件。
审判长:你是说没有江东市?
原告:没有苏中市,只有淮安、扬州、启东等12个城市,后面有呢,这个表,附表是2008年江东市房屋拆计划下达表,其实这个表呢应该在江东市2008年度房屋拆迁计划请示的后面,不应该在这个表之前。
审判长:这是个下达表
原告:审判长,原告晓得是下达表,但是你江东市人民政府不向省政府请示,何来下达表呢?江东市人民政府江政发[2008]34号,向省政府,省发改委、省建设厅提交的2008年年度房屋拆迁计划总汇表里,刚才被告诉称,第一个海天不夜商城就是海天娱乐城,其实这是一个误导,此不夜商城并不是海天娱乐城,有一个数据原告读出来,海天不夜商城的总拆迁户是250户,其中居民242户,工企8户,总投资是6000万。而海天娱乐城的总拆迁户是420户,其中非住宅37户,单位10个,住宅240户,总投资是94021万,江东市年度拆迁计划中的不夜商城的批准单位及文号,是江发改核[2007]70号,而市发改委核准的海天娱乐城的批准单位及文号是江发改核[2008]15号,所以说,被告所说海天娱乐城是经市政府向省发改委、建设厅提交的年度拆迁计划中第一个不夜商城就是海天娱乐城的说法是根本不成立的,这么一个连年度拆迁计划都没有的单位,他还可以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吗?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不同观点吗?
被告:这个在江东叫娱乐城的只有这一家,没有第二家,至于这个数额及面积可能有出入,在上报省发改委和建设厅时要相对减少。至于原告所说,目前他还不是东方不夜城的拆迁户,其实不然,南至江东大酒店,北至粮食局,东至新华河,西至新华中路,全部都是海天娱乐城的开发地段。
审判长:原告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吗?
原告:没有,被告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就是我的证据,提请法庭注意,被告在刚才的陈述中,被告并没有能拿出足够的文件和证明,证明第三人向被告提供的文件中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而第三人提供的供是国有土地权的出让合同和江东市政府出据的土地使用证,第二个关于被告刚才诉称所谓不夜商城就是海天娱乐城的说法,我来说个题外话,总拆迁户你可以减少,总投资额你也可以减少,请问法庭,这个江发改核[2007]70号的批准文号也是可以改变吗?
审判长:原告你的证据出处是?
原告:刚才我已向法庭说过,我的证据就是被告向法院提供后,法院通知我拿的。
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格有不同意见?
原告:对他的证据是否真假,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合法我要求证。
审判长:被告你对原告诉你在第三人没有提供“国有土地使权文件”的情况下给其违规发证,你有什么需要补充陈述的?现在原、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被告:第三人向被告提供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市人民政府出据的土地证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
原告:请被告拿出第三人提供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市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证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
审判长:被告回答原告提问。
被告:被告无需要解释
审判长:原告刚才诉称,你既然还不是海天娱乐城的拆迁户,那你告被告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案与你有什么关系?
原告:当然有关系了,我虽说不是海天娱乐城的被拆迁户,可是,我已被江东市建设局行政裁决了,透过四个月的行政复议,苏中建设局在复议决定中安排我在半个月内必须对江东市建设局提起诉讼,如果我不对江东市建设局提此行政诉讼,那么我就要承认他们对我的违法行政裁决行为是合法行为。
审判长:被告,原告目前居住的地段是属于粮食局地块吗?
被告:算是吧
审判长:原告,你说是吗?
原告:不是,再次提请法庭注意,在被告出示的两张土地证的附图中,原告并不在他们的用地范围内,他们的用地位置是粮食局地块,而我住在人民银行后门,中间还隔江东大酒店停车场。再有第三人两张土地证的用地面积是45亩左右,而整个海天娱乐城地段是131亩,被告的“还说是吧”,很难自圆其说。被告在第三人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权批准文件”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没有“年度拆迁计划”的情况下,烂用职权,为第三人发放了江拆许字(2008)第0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依法应该撤销。
审判长:被告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被告:原告,说句题外话,海天娱乐城拆迁地段几百户居民都搬了,房子也拆了,你不可能将拆掉的房子再竖起来吧,从和谐社会角度出发,原告你还是拿出诚意来吧,早点将拆迁的事谈掉好(被告的题外话被审判长打断)。
审判长:打断一下,被告你这些题外话等休庭后再去和原告说吧。
审判长:现在进入法庭辩论程序,原被告双方就本案的争议焦点和举证意见发表辩论意见,在举证、质证中讲过的不要再讲,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审判长,我有书面辩论意见。
审判长:那你照上面读一下,然后将书面辩论意见向法庭提交。
原告:好的!(李剑峰将长达几千字的辩论意见读好时,旁听席上想起一片掌声。)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的辩论意见是否有不同观点?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作最后陈述。
原告:请求庄严的人民法庭,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做出公正的判决。
被告:请求驳回原告请求。
第三人: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审判长:今天这个案子没办法宣判了,问题大了,争议焦点太多,需要上报合议庭,等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今天庭审到此结束。砰......休庭。
休庭后在法庭上被告代理人江东市申东律师事务所所长申长江问李剑峰是否愿意调解,李剑峰说不同意调解,但如果想调解也不是今日。
    在离开法庭时,李剑峰主动伸手与被告江东市建设局拆管科科长冯云进、被告代理人申律师,第三人代理律师吴涛握手再见。
在法院大院内李剑峰老婆开心得竟当着众人的面亲了老公李剑峰额头一口,惹得参与旁听的一帮被拆迁户哄笑一场。
    参与旁听有几位被拆迁户回家和李剑峰是同路,一路上大家不由感叹,今天这个周副院长是怎么审案的?怎么感觉他审着审着偏向你这一边了,有帮你老李的感觉,是不是你老李给周副院长送礼了?
李剑峰连连申辩:“没有的事,我怎么可能给他送礼呢?第一我不认识这位周副院长,第二不是因为拆迁打官司,我哪天会往法院跑,你们说是吧?”
同行朋友认为老李说得对,但就是想不通,为什么李剑峰这个庭开这么成功,为什么周副院长在庭审过程中会将法律天平倾向于李剑峰,百思莫解。
不要谈旁听的被拆迁户想不通这个问题,就是李剑峰自己也想不通这个问题。
按照开庭中的原、被告法庭答辩,这个拆迁许可案,李剑峰是赢定了,但事实往往出乎人意料。
当天晚上李剑峰兴高彩烈的将拆迁许可案开庭过程说给高先生听,说到周副院长在开庭过程中倾向原告时眉飞色舞,说这个案子法院可能会判他赢......。
    高先生听李剑峰说完,分析道:“剑峰啊,你别看周副院长在庭审中好像帮你了,没得用的,到时他还会判你输,他不会判你赢的,至于他在庭审过程中为什么会倾向你,我认为因为周副院长是刑庭出身,在审案中重证据,重事实,所以偏向你也属正常,反正我告诉你剑峰,这个案子你不要抱赢的希望,但不管如何,就是最后他把你判输了,你的拆迁问题肯定会解决。”
听了高先生分析,李剑峰像被泼了一盆凉水,从头凉到脚,开庭后的兴奋度被一扫而光。不过,无论如何高先生说的就是官司输了最后他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会解决,这一点李剑峰开始半信半疑了。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12-6-23 20: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你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6-23 22: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
发表于 2012-6-24 00: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拆迁和维权,怎么都不愿意面对艰涩的法律条例和文字。继续等待下文。
发表于 2012-6-24 23: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柳州山里人 发表于 2012-6-24 00:05
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拆迁和维权,怎么都不愿意面对艰涩的法律条例和文字。继续等待下文。

我正在节骨眼上,要与他们谈实质性的问题了,急待下文。
发表于 2012-6-26 09: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意思,如同我现在的情景啊。快快写那后面的吧,期待中。。。。。
发表于 2012-6-26 09: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盼下文!老师
发表于 2012-6-28 16: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观望,期待结果
发表于 2012-6-29 08: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维权成功的都是有文化的人,季老师真的很了不起!
发表于 2012-7-4 21: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迟到了,雄鹰敢于翱翔于天空,是因为经历过风雨。老师正在步入风雨维权路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伤害我 发表于 2012-6-23 20:23
老师,你太有才了

都是对手培养了我,成就了人的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之星 发表于 2012-6-23 22:41
期待········

来了你还好吗?小伙子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柳州山里人 发表于 2012-6-24 00:05
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拆迁和维权,怎么都不愿意面对艰涩的法律条例和文字。继续等待下文。

人要学会逆风而起,才显英雄本色。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前方 发表于 2012-6-24 23:02
我正在节骨眼上,要与他们谈实质性的问题了,急待下文。

来了,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缘缘 发表于 2012-6-26 09:48
很有意思,如同我现在的情景啊。快快写那后面的吧,期待中。。。。。

后面的更精彩,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茶 发表于 2012-6-26 09:57
盼下文!老师

来了,就是晚了几天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 发表于 2012-6-28 16:03
在观望,期待结果

结果早呢,真正的战斗还没有完全开始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阑珊 发表于 2012-6-29 08:24
拆迁维权成功的都是有文化的人,季老师真的很了不起!

我从一个法盲成长为一位斗士,也就经过了短短的三个月左右。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江雪 发表于 2012-7-4 21:17
我又迟到了,雄鹰敢于翱翔于天空,是因为经历过风雨。老师正在步入风雨维权路

老弟,谢谢你点评!是啊,风雨维权路从这里开始才真正拉开序幕了。
发表于 2012-8-10 15: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的
发表于 2012-12-19 12: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踏上维权路,被官方的忽悠也开始了。
发表于 2012-12-19 12: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珍珍 于 2012-12-19 12:41 编辑
一个人的战斗 发表于 2012-7-8 14:51
都是对手培养了我,成就了人的人生。


有这样一句话:感谢伤害过你的人,他使你变得坚强。曾经认为这是阿Q式的说法,看看您的现在,深感此说有哲理。
发表于 2013-1-13 21: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的故事
发表于 2013-3-27 10: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把百姓逼成律师了,想你学习。期待中!
发表于 2013-3-30 10: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感谢那些伤害我们的人们,没有他们我们怎么会百炼成钢!你的痛苦经历,是一本教科书。让我们借鉴学习。感谢你!
发表于 2013-4-16 21: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学法律维权都是被政府逼出来的,
发表于 2013-12-24 11: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沿着老师的足迹,我们走依法维权之路
发表于 2014-1-11 17: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复议书写得不错,不过也真是愿意碰碰运气啊,内部人都说没有用了,还写,事实也是政府这块行政复议基本上不会改变什么的。托人找关系,这也是很多拆迁户的做法,可惜的不是嫡亲的关系,一般人也很难帮助,甚至从中故意骗钱钱财啊。
发表于 2014-11-4 11: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
发表于 2014-12-8 19: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看一次都有新体会!学习了
发表于 2014-12-31 12:23: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手的每一次逼迫,都会使你更上一层楼,屡败屡战方显英雄本色。
发表于 2015-9-11 22: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就是这么一步步练成的
发表于 2015-10-1 22: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命运往往掌据在自已在自已手中,季老师有主意且是对汪瓿。
发表于 2015-10-2 06: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季老师的这段,明白了学会技艺不压人的老话,还有主意还得自已拿,季老师的成功由他自已的学司及每一步的判断分不开,很佩服。
发表于 2016-5-12 13: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也是遇到学写复议申请书   后续还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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