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敏 发表于 2019-4-12 14:27:39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市、县级人民政府   
                  
    征收前工作一、论证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1、国防、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2、政府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二、项目单位提交相应的材料:1、发展改革部门出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 2、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 3: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证明:4、资金证明和资金筹集方案:5、项目红线图:6、保障性安居过程建设、旧城区改造项目、提交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
三、规划征收部门配合工作:1、规划部门出具项目用地红线图。2、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范围。3、上报本级政府,予以公布。
四、征收部门公布禁止通知: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2、改变房屋用途:3、分割转让和分户,依法继承和执行生效文书的除外:4、房屋租凭:5、以被征收房屋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五、征收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六、委托征收部门实施具体征收工作
征收实施工作一、入户摸底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争取多数人同意)
二、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拟定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讨论稿:(听证会)
四、公布正式的征收补偿方案;
五、制作征收决定并公告:(载明:被征收人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时效)
六、公式选择评估机构:
七、组织被征收户选定评估机构:
八、征收办与委托评估公司签署委托协议:
九、开展房屋评估并分户公示初步评估结果:
十、接受整体评估报告及分户评估报告,并向被征收户转正式交评估报告:
十一、       协商征收(无异议的签订补偿协议;有异议的申请复核、鉴定、行政复议、起诉,征收部门未获得批准或被征收人胜诉,确认征收行为无效。)
十二、       政府下发征收补偿决定(达不成协议又不复议或起诉的)
十三、       政府下发征收催告:
十四、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五、       征收机构获得批准或胜诉:
十六、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时补偿并公告、存档。
备注 上述内容选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法律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定了一系列流程,缺一不可。在征收与补偿过程中不履行条例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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