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将军 发表于 2017-8-13 11:47:28

公开质证《监督造油轮职务及利用之便》原本是无稽之谈!

本帖最后由 老将军 于 2017-8-13 12:05 编辑

欢迎全国的网友参与公开质证《监督造油轮职务及利用之便》原本是无稽之谈。压根儿国家和国有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公司、商业部口岸船厂企业的职务体系、职务类型划分,从未设置“监督造油轮职务、职位、职权、职责、职称、称谓、职级、职等”。依据79刑法83条规定和基本常识,申冤人压根儿不存在2011年泰州中院(2009)泰刑再终字第4号判决书无凭无据、揑造的莫须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在口岸船厂监督造油轮职务职权之便”以119条从重处罚。(详见证据汇编-)2011泰州中院(2009)泰刑再终字第4号判决书、暗箱操作、程序空转、无凭无据、揑造事实、善恶不分、栽赃诬陷、冤枉无辜投机倒把罪!江苏高院先后2次反复经审查作出2009年(2008) 苏刑监字第130号和2011年苏刑再它字笫(0001)号再审决定书,先后2次反复经审查认为,原再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 坚定不移维护江苏高院再审决定书生效法律文书权威、尊严、司法公信力!还我清白、平冤昭雪!

老将军 发表于 2017-8-13 12:00:50

泰州中院判决书上凭空揑造《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嗣后、利用在口岸船厂监督造油轮职务之便》,不仅未经起诉书起诉、未经庭审举证质证控辩,卷宗里也毫无任何其他证据,缺少委派单位及口岸船厂核心的合法证据、就是无凭无据。泰州中院法官丧心病狂、超越裁判权、未经起诉凭空揑造监督造油轮职务、以废除79刑法119条从重处罚。2011年的泰州中院审委会草菅人命、竟然昏头昏脑通过。天理国法不容!申冤人誓不罢休。

老将军 发表于 2017-8-13 12:03:09

众所周知,国家和国有企业里的职务设置名称:举例说明只有经理、厂长、科长、股长、处长、主任、组长、队长等等职务。压根儿从未设置“监督造油轮职务“,子虚乌有利用监督造油轮职务之便。泰州中院无法无天、荒谬绝伦、丧尽天良揑造“监督造油轮职务”栽赃陷害、冤枉无辜!

老将军 发表于 2017-8-14 11:50:44

老将军 发表于 2017-8-13 12:03
众所周知,国家和国有企业里的职务设置名称:举例说明只有经理、厂长、科长、股长、处长、主任、组长、队长 ...
办案人员为贪污私分申冤人4代人与本案无关的家产、生活日用必须品包括计划口粮大米衣服鞋傘蚊帳布料等物,贪赃枉法,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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