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不老 发表于 2016-10-27 09:10:51

[细细说法327]将“微信”嵌入企业名称 被判侵权

广东顺德一家互联网服务公司将“微信”二字用于其企业名称,取名“广东微信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微信公司),结果被深圳腾讯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判决败诉后,顺德公司上诉至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佛山中院依法对该案做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松不老 发表于 2016-10-27 09:11:59

一审中,法院认定广东微信公司突出使用“广东微信”字号的行为侵犯了腾讯科技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令广东微信科技公司停止突出使用“广东微信”字号的行为。广东微信公司对此未提出上诉,仅对一审法院判令其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微信”字号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向腾讯科技公司赔偿8万元的判决内容提出上诉。

    因此,二审的争议焦点为:广东微信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微信”字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及广东微信公司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企业名称与商标均属于商业标识,前者的主要功能在于区分不同经营主体,后者的主要功能则在于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二者在功能上存在重合之处。经营者在选择其企业名称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作合理避让,避免因注册使用含他人注册商标的企业名称而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如果经营者出于搭便车的故意,将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登记注册为其企业字号,并将含该企业字号的企业名称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则其行为因违反了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所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松不老 发表于 2016-10-27 09:13:43

该案中,首先,腾讯科技公司在第9类计算机软件等商品上注册的第9085979号“微信及图”商标注册在先。

    其次“微信”软件经过多年持续、广泛的使用,已具有了广大的用户数量,“微信及图”注册商标在计算机软件商品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最后,广东微信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显示其从事的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而其网站的介绍显示其实际开展的业务包括利用腾讯科技公司“微信”软件中的微信公众号功能进行相关营销,反映了其实际所提供的服务与腾讯科技公司的使用“微信”注册商标的软件存在密切关系。

松不老 发表于 2016-10-27 09:15:09

因此,二审法院认定广东微信公司在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过程中,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所提供的服务与腾讯科技公司存在特定的关联关系,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其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所应遵循之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松不老 发表于 2016-10-27 09:16:49


2016-10-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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