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泰州市姜堰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发布时间:2015-08-06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中做到互相衔接,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加强用地定额标准控制,对新上项目进行严格审批,明确投资强度,控制用地规模,全程监管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坚持“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集约使用”原则,分类采取收回收购、限期开发、转让等办法盘活处置闲置低效土地。建立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和用地指标挂钩制度,对于各地盘活一定数量的土地,配套奖励用地指标和规划指标。制定奖励措施,设立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资金,吸住解决各地在处置过程中收购资金困难问题。
姜堰弄得不错。 表面文章做得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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