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判决书下来之后的维权路应该怎么走、
本帖最后由 榕树下 于 2015-2-7 20:57 编辑希望大家帮我看看,一审的判决书法院已经送达,2014年11月28 ,我向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区人民政府,请求撤销区政府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由于我家的评估公司是财政部认可的资产评估公司,不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所以在一审的时候,我紧紧咬住这一点,请求法院公正判决。2015年1月25日,主审法官给我打来电话,说政府主动撤销对我家的征收补偿决定,提出要我们收到政府的撤销决定后,可以自行撤销对区政府的诉讼,但是,这个时候我最不相信就是法院和政府,所以来论坛向各位老师请教是否应该撤诉,季老师和其他的朋友都提醒说,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撤诉,撤诉就中了法院和政府所下的圈套,所以我坚持没有撤诉。但是此时主审法官听到我不撤诉的合理要求时,态度极其败坏,说政府已经主动撤销了,你已经没有可诉讼的对象了。但是我一再坚持我的要求。在2015年2月3日,法院向我送达了行政判决书。以下是判决书的原稿,请老师指点我今后的方向! 感谢楼主帖子,让我们以后能引以为戒。在关注中学习成长!渴望得到群里老师指点!谢谢! 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经法庭质证后,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未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庭定案的依据。 诉讼过程中,被告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自行撤销,法院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有意袒护被告行为,其认定合法亦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 驳回起诉还收受理费吗?应该退回呀! 祝愿楼主早日维权成功! 法官不是说了政府要撤销行政行为,是骗楼主的,要是留下这个证据就好啦
我想请教季老师,为什么有的法院敢不按法律法规去作,却得到了“会诊”通过,我无语了,谢谢您!!!!!!!!
现在怎么样了??? 公民与政府打官司,就要防止法院施坏。法院是政府的下属单位。 新华6 发表于 2015-8-4 02:22
公民与政府打官司,就要防止法院施坏。法院是政府的下属单位。
有时候就是帮凶!
感谢楼主帖子,让我们以后能引以为戒。 法院本来可以下裁定的,为了增加老百姓的费用,故意下判决,可恶缺德的法官,我也遇到了,我还在最高院申请再审 继续告法官,告到依法行政为止,生命不息战斗
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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