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的解释
1991年6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115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需要参照规章时,应当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参照XX规章〈条,款,项〉的规定”。这里将参照解释为对合法有效的规章可以引用。
首先,参照与依照不同。参照不是简单的参考或依照,而是参考之后决定是否应当遵照办理,而依照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对法律,法规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否认其法律效力不容许怀疑和否定,必须照着办。由此看来,参照意味着行政规章对人民法院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
其次,参照绝不意味着法院在适用的规章问题上可以任意裁量。人民法院对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必须适用,如果没有法律冲突存在,具体说就是规章与上位法并不冲突,则规章也就成为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这一点是没有裁量余地的。
江苏泰州人沙发!沙发!
非常透彻值得参考 非常透彻值得参考 对法义的理解非常到位!:victory: 谢谢楼主,学习了。 莆田-陈炳炎 发表于 2014-8-7 10:28
谢谢楼主,学习了。
让我们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