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温暖 发表于 2014-8-2 23:36:36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今天在济南召开。

本帖最后由 感受温暖 于 2014-8-2 23:45 编辑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今天在济南召开。按照立法计划安排,9月份提请人大审议。





本人作为山东省居民代表、被征收人参加听证会十位陈述人之一,8月1日在济南军休大厦3楼会议室,《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来自高校、律所、建设企业、居民等各方代表就“超过30%的被征收人提出不同意征收书面意见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规定针锋相对,本人观点有超过10%的片区被征收人提出不同意书面意见的,市县区人民政府不得作出征收决定,另外四条法规辩论也是相当激烈。








发表于 2014-8-2 23:45:24

山东枣庄人沙发!沙发!

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4-10-20 21:19:55

被征收人代表??谁选举的??请问能代表谁了?

感受温暖 发表于 2014-11-12 00:57:23

回复“依法律维权版主”:被征收人代表??谁选举的??请问能代表谁了?,你对该帖子没有细看,没关系的,我说的是山东省居民代表,被征收人,里面没有你说的被征收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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