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3-6-11 01:50:13

山东济阳维权---之行政复议济阳县多部门政府信息不公开。惨败!!!

山东济阳维权---之行政复议济阳县多部门政府信息不公开。惨败!!!

老规矩,先上行政复议申请。在上县政府法制办给予的复议决定书。

不服 济北开发区政府信息不公开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王成孝男 1954年6月27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济阳镇三官庙村49号。      身份证号码:37****************   电话:13791109899被申请人:济北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济阳县开元大街请求事项: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义务及责任。事实与理由:挂号信邮寄给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自收到之日至今,已经超过法律规定十五个工作日的期限未予答复。也未告知任何理由,被申请人不履行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不依照法律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坚决抗拒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严重侵害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征地必须主动公告。属于集体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属于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征地拆迁,都必须主动公告公开。申请人有权利向被申请人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切被申请人必须予以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以及《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特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望予以审查受理。当今社会已经是依法治国的文明社会,政府应当是服务百姓的依法行政部门。执政为民是政府的追求,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然而,被申请人不按法定程序公开政务信息,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此做法会失去百姓对政府的信赖,容易引发群众对立情绪,甚至爆发群体上访事件,不利化解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更甚至行政复议到国务院,届时任何人都不知道会对济阳的拆迁户及济阳的招商环境造成什么影响。为此,申请人敬请济南市政府能公正公平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实现好维护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法律的尊严。维护习主席的中国梦,宪政梦。
此致济南市人民政府

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3-6-11 01:51:33

不服济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不公开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王成孝男 1954年6月27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济阳镇三官庙村49号。      身份证号码:37***************电话:13791109899被申请人:济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济阳县开元大街政务中心西侧请求事项: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义务及责任。事实与理由: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征地必须主动公告。属于集体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属于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三条规定。征地拆迁,都必须主动公告公开。因为自始至终未见到征地公告,拆迁公告等内容。被申请人没有履行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直接侵害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以及《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申请公开,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发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超出15个工作日未予答复。也未告知任何理由。坚决抗拒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当今社会已经是依法治国的文明社会,政府应当是服务百姓的依法行政部门。执政为民是政府的追求,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然而,被申请人不按法定程序公开政务信息,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此做法会失去百姓对政府的信赖,容易引发群众对立情绪,甚至爆发群体上访事件,不利化解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申请人敬请济南市政府能公正公平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实现好维护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济南市人民政府

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3-6-11 01:52:59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王成孝男 1954年6月27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济阳镇三官庙村49号。      身份证号码:37**************   电话:13791109899被申请人:济阳县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 地址:济阳县开元大街政务中心西侧请求事项: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义务及责任。事实与理由:挂号信邮寄给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自收到之日至今,已经超过法律规定十五个工作日的期限未予答复。也未告知任何理由,被申请人不履行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不依照法律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坚决抗拒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严重侵害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应当主动公开。如未公开,申请人有权利向被申请人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切被申请人必须予以公开。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汇鑫苑小区的楼房质量合格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多项内容,均与申请人的个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并且地块编号为JY-01-2010-0044的拆迁许可证也与申请人的切身利益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特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望予以审查受理。当今社会已经是依法治国的文明社会,政府应当是服务百姓的依法行政部门。执政为民是政府的追求,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然而,被申请人不按法定程序公开政务信息,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此做法会失去百姓对政府的信赖,容易引发群众对立情绪,甚至爆发群体上访事件,不利化解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更甚至行政复议到国务院,届时任何人都不知道会对济阳的拆迁户及济阳的招商环境造成什么影响。为此,申请人敬请济南市政府能公正公平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实现好维护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法律的尊严。维护习主席的中国梦,宪政梦。 此致济南市人民政府

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3-6-11 02:01:22

惨败,结果。上图




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3-6-11 02:07:52

住建委 答复称。已经通过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告知需要确认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提交了证据:电子邮箱回复通知。

我作为申请人,非常困惑。。本人电子邮箱从没收到过类似信息,并且看到 开发区,国土局,等单位对行政复议的答复书。格式一样,内容一样,标点符号一样,仅仅修改了单位,
申请人咨询相关律师后决定。给济阳县法制办。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姓名王成孝
工作单位
济阳县济阳镇三官庙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济阳县济阳镇三官庙村49号
邮政编码
251400

联系电话13791109899

电子邮箱yifalvweiquan@sohu.com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2013年 6月 5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申请书面公开,关于王成孝不服济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济阳县法制办于2013年5月23日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济阳复决字【2013】06号}的法律依据。
   
申请书面公开,关于王成孝不服济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济阳县法制办于2013年5月23日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济阳复决字【2013】06号}所依据得证据。其中必须包括济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提交得电子邮箱回复通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已经履责的证据。
   
本人及本人的代理律师依法保留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因该证据及法律依据涉及到被申请人信息公开不作为对申请人构成侵权。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电子邮件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主送
济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3-6-11 02:15:32




谁能找出这不同单位做出的行政复议答复书 的区别啊!!!!!!!!

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3-6-11 02:25:49

本帖最后由 依法律维权 于 2013-6-11 02:31 编辑


谁能看出区别来啊??
我除了单位名字和公章 看出不一样来。别的还真没看出来。
两份折叠后。看看经过太阳光照的效果。。看看能重合多少吧!!!下面是Photoshop的两份材料 透明度 折叠处理
哈哈。。奇葩吧。。。居然可以完全重合。

南通鱼 发表于 2013-12-16 13:08:15

他们理由真成立吗?没有本人签名,?好像我申请的大多给答复了,当然没有什么内容,就是不存在,江苏这边都可以网络提交,也不可能签名啊。

依法律维权 发表于 2013-12-26 18:24:34

南通鱼 发表于 2013-12-16 1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们理由真成立吗?没有本人签名,?好像我申请的大多给答复了,当然没有什么内容,就是不存在,江苏这边都 ...

是。这个是个推辞。推诿的官话。

XULIU767879 发表于 2015-2-15 17:14:54

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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