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法院的伎俩(行政诉讼)
http://ctc.qzs.qq.com/ac/b.gif1、 收取诉状,不开收据,事后抵赖。
2、 以非法定理由,拒绝受理。
3、 忽悠起诉人。说什么“领导很重视,正在研究立案”但长期不立案,也不裁定。
4、 降低审级。诉县级以上政府的案件应当由中院管辖,却被移交县法院审理。
5、 法院内部规定,立案庭要经行政庭审查后,才能受理案件。
6、 随意中止诉讼。
7、 未在开庭前,交换证据。
8、 所谓公开审理,却未公告。
9、 限制旁听,刁难旁听者。
10、 限制原告代理人的权利,随意轰走原告代理人。
11、 轰走原告代理人后,故意不告知原告有另行聘请代理人的权利。
12、 将举证责任推给原告。
13、 帮助被告举证。
14、 合议庭未全面审查被告具体行为的合法性。
15、 原告要求被告出示原件,法官说:“合议庭已经审查,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16、 被告出示的所有证据不作说明,法官将证据“打包”交原告方质证。
17、 书记员的记录与庭审过程不一致。
18、 拒绝原告方复印庭审笔录。
19、 私下接见被告,共同对付原告。
20、 逼原告方调解。
21、 无故推延审限。
22、 案件不复杂,省高院竟然批准延期审理。
23、 对于请求再审的案子,敷衍了事。
24、 法官推卸说:“我同情你们的遭遇,但判决由领导决定”。
25、 判决日期与送达日期相差甚远,规避法律,使超审限合法化。
一个稍有良知的法律人,只要肯尽心尽力为原告代理行政诉讼,对于法院的伎俩,并不难识破,也可以拿出对付法院的锦囊妙计。但在行政诉讼审理过程中,往往是法官、被告和律师在法庭上演戏,戏名叫《捉放曹》,看起来很热闹,只是把不会看门道的原告蒙在鼓里而已。很可悲的是,原告被演戏的律师出卖,还对律师感激涕零,事后追悔莫及。例如,北京有个打拆迁官司的律师,赫赫有名,在法庭上,看上去很卖力。在暗地里却去对被告讲课,传授应付原告的技巧。这种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律师,还红得发紫。
法院如此腐败;律师深藏奸诈。中国的法治,任重道远。
学习了。。。。。。 我知道楼主说的这个北京律师是谁,是个叫什么亮的那个。
此人是名声在外,光鲜着呢。
其实是个吃被拆迁肉、喝被拆迁户血的法律骗子。 在我们这里他代理了6个行政案子全输了,一户10万元代理费,不知这位亮律师的良心放哪去了? 细看了,记得了,感谢了!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竟然还买了他的一本书。 请维友们告诉我对“降低审级”有何妙招,还是开始就从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L:L:L:L 今天把它打印下来了!谢谢!:) 认真学习了! 很可悲的是,原告被演戏的律师出卖,还对律师感激涕零,事后追悔莫及。例如,北京有个打拆迁官司的律师,赫赫有名,在法庭上,看上去很卖力。在暗地里却去对被告讲课,传授应付原告的技巧。这种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律师,还红得发紫。
楼主说的这位律师应该是王某某,此人在长沙一年多的时间拿走了被拆迁户数十万代理费,到目前没有听说他代理的官司帮老百姓赢了多少钱。 楼主辛苦,希望能把化解的招数写出来! 慢慢细看中! 因为有你,维权路上不孤单!!! 发现了很多奥妙,谢谢指点。 学习了 写的 真好 希望中国早日司法改革,早日为百姓造福 多谢草根,让我们不再是一个人人的战斗 我正打算告区政府违法强拆,就自已打了,免的被律师黑。 合议庭未全面审查被告具体行为的合法性。 先驱者的经历,后来人借鉴! 学习了还是要多看几遍:) 我想向楼主学习锦囊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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